采购人:****
项目名称:“淮法云达”全模式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对****、****人民法院、****法院、****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法院、****法院、****法院、****法院提供“淮法云达”全模式送达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317.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中华人民**国邮政法》第五十五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机关公文。法院受理案件的开庭传票、证据、判决书、****机关公文类别,只能由邮政企业专营。 2.2019年,****法院执行局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战略**备忘录,****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与中国邮政****公司签订《关于在两个“一站式”建设中开展集约送达工作**协议书》。中国邮政****公司****法院集约送达唯一**方。 3.该项目涉及司法文书送达的法定性、专业性和安全性要求,需由具备**性网络、司法专递资质的供应商承担。中国邮政****公司是唯一能够满足项目全部需求的供应商,且****是中国邮政****公司在**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综上所述,根据服务的唯一性与不可替代性,由****实施本项目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名称:****
地址:****开发区**路3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322032
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3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无
1. 采购人
联系人:庞汝全
联系地址:**市翔宇大道152号
联系电话:135****398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刘达
联系地址:**市**区健康东路65号
联系电话:0517-****8069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区****中心12楼1205室
联系电话:199****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