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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公交“两网融合”咨询服务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一)
第一部分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四、成果要求中的“2)从接驳需求对地铁2号线二期及4号线一期市政恢复设计方案的提出功能建议。”修改为“2)从接驳需求对地铁2号线二期及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市政恢复设计方案提出功能建议。”
2.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中的“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0年12月31日止。”修改为“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1年12月31日止。”
3.招标文件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报价文件部分中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表格下的“注”增加第4条“4、如地铁5号线一期在此期间(2026年-2031年)实施的,服务期限调整至地铁5号线一期运营后一年,投标报价不予调整;如地铁5号线一期在此期间(2026年-2031年)未实施的,采购人将在后期结算中扣除地铁5号线一期的相关费用(按成交(中标)价的百分之二(2%)计)。”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该部分的内容均按此修改。标书代写
4.招标文件中有其他零星文字的调整,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与本次澄清、修改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与本次澄清、修改文件没有冲突的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