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沙坪光伏电站项目

审批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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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电站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05-14
公示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5月14日-2025年0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9-****033 传真: 0859-****045 通讯地址: **南州****广场****环境局 邮编: 562400
项目名称:****电站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华能(**)新****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水陆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沙坪镇、鲁贡镇,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77m2,总装机容量100MW,共计安装2行14列固定支架7919组,安装N型610Wp单晶双面双玻半片组件221732块,直流侧总容量135MWp,交流侧总容量100MWp。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机械清洗、太阳能光伏板安装支座、车辆轮胎清洗时等会产生少量的生产废水,施工废水量约3m3/d,废水中悬浮物浓度较高(SS一般浓度为≥2500mg/L),pH值呈弱碱性。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抑尘。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84m3/d,盥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入厕粪污经旱厕收集后就近作为周边林地绿化施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 针对施工扬尘、运输扬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治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环评参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提出应安排专职员工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堆放、清运和处置,在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进行硬化,可采用石渣铺路等措施。 3.声环境 施工期采取的声环境保护措施有: ①合理安排和调整好施工时间,避免施工噪声扰民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严禁在22:00~6:00、12:00~14:00期间施工;若有特殊需求要实施连续施工时,建设单位在施工前,需征得地方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张贴告示、做好宣传,告知周围居民,可有效避免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②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 ③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高噪声设备应布置远离周边居民点的位置,降低施工噪声扰民,居民点段箱变基础施工、35kV直埋线路施工、设备安装时设置移动声屏障等措施降低项目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④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要适当降低车速,避免或杜绝鸣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须严格控制噪声源; ⑤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施工场地场界较远的地点,保证施工场地场界达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分散设置,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⑥合理安排施工机械,避免多台设备同时作业; ⑦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 ⑧施工单位要文明施工,减轻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社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现场标明投诉电话,对投诉问题建设单位应及时与当地居民沟通解决。 在采取以上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控制,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 建筑垃圾:施工场地清理与平整、道路的修筑、升压站建设、完工后进行清理等过程均会临时产生少量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分拣出具有回收价值的废木材、废塑料、废包装材料等,****收购站回收利用,余下无回收价值的,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渣场堆放,采取措施后,建筑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送至当地垃圾中转处统一处理,堆放期间注意妥善保管做好环境管理工作,以免引起二次污染,采取本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土石方临时堆放:工程区域内场地无大开挖及回填,仅对局部凸凹作场地平整,土石方基本平衡,无弃方产生,不设置弃渣场。开挖土石方时应洒水降尘,对项目施工开挖区域的表土进行收集,收集的表土进行分层临时堆存于扰动区域周边,后期直接覆于开挖区域表层,由于堆存时间较短,且堆存量不大,故不设置临时表土点。土石方挖填过程中需按照水土保持的要求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设置临时围挡和截排水设施。工程完毕后,先用底层土覆盖裸露区域,再用表层土覆盖。 5.生态环境 (1)生态减缓措施 ①施工活动集中在红线范围内进行,防止肆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施工对动植物的影响范围。②施工时序应避开植物生长期和动物繁殖期,减少对动植物的影响。③施工期间禁止施工人员猎取当地野生动物,如野兔、鸟类、蛇、蛙等。④施工期间禁止直接对草地排放废水、废渣。⑤施工人员不得损毁和破坏当地既有水土保持设施,如护坡、拦挡、保坎等水利设施。⑥施工期间不得在征地范围以外区域进行取土、采石等破坏生态环境的施工活动。⑦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选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减少占地面积,减少植被破坏;减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运走生活垃圾,以减轻对植被的占压、干扰和破坏。⑧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植被保护和恢复方案。⑨施工完成后,对搭建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恢复原有的地表状态。⑩在施工活动过程中,若遇珍稀野生植物,应立即停止施工活动,并在保护植物周围放置栅栏或警示牌,以避免对野生珍稀植物造成破坏,同时应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请示是否需采取避让、移栽等处理措施。 (2)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措施 ①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同时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设置防尘网;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等防尘措施;物料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同时避开大雨、大风天气运输。②靠近生态保护红线地块施工时,在靠近生态保护红线一侧设置声屏障;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现有乡村道路时,采取低速行驶、禁止鸣笛等。③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随意出入生态保护红线内,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开展宣传、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宣传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的知识及保护的意义,使施工人员能够自觉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环境。④项目施工期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同时将沉淀池设置于远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作抑尘,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后定期清掏做农肥,施工期废水不会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⑤施工期固废及时清理,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倾倒;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放置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需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施工后需对施工场地进行清理,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运送至当地居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是短暂的,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较小。 (3)对国家Ⅱ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的保护措施 ①采取分区施工,施工完成一处,立即对该处采取灌草相结合恢复植被。②施工期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等防尘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渣及时清理,防止挤压公益林内植被生存空间。③施工期禁止乱砍滥伐、随意践踏植被,禁止胡乱堆放土石方等行为,公益林区域施工需进行严格监管。④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红线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建设或其他任何形式侵占林地,对于占用的林地,依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向林业主管部门交纳森林恢复费用,专门用于森林恢复。 (二)营运期 1.水环境 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太阳能电池板的清洗废水和工作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光伏组件清洗用水量按0.5L/m2次,光伏组件每块面积约为2.58m2,共计221312块,清洗周期为一年,则年清洗耗水量为285.5m3/a。项目太阳能电池板使用**清洗,不添加任何化学试剂,污水中主要为清洗下来的风沙、浮灰等悬浮物(SS),故清洗废水成分与雨水相近,可直接流至地面用于地面植物的灌溉,对周围水体不产生影响。 (2)生活污水 项目运营后设置管理营地,新增管理人员2人,按2班设置。用水标准120L/(人﹒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0.85计,则运营期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0.20m3/d。管理营地设置1座2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项目周围农地农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小。 2.大气环境 本风电场建成投入运行后设置管理营地,新增管理人员2人,按2班设置,按30g/人d计,则消耗食用油0.03kg/d。据类比调查分析,油烟废气中烟气浓度及挥发量均有所不同,油的平均挥发量为总耗油量的2.83%,每天炒烧工作进行3h,经估算,本项目产生油烟量为0.0009kg/d(0.0003g/h)。****职工食堂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同时安装专用的油烟排气筒,排气筒的高度应高于办公楼的高度。静电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60%,一般原始油烟产生浓度3.5mg/m3,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小于1.4mg/m3,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另外巡查道路每天会有少量车辆通行,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产生量少且分散,区内植被覆盖度高,对尾气、扬尘的吸附作用强。因此,运行期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声环境 针对运营期噪声,环评建议:①在设备订货时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②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升压站主变压器与箱变等大噪声部件运行良好。③营运期检修车辆较少,应加强检修道路的维护,加强车辆维修保养、途经居民点附近路段时禁鸣。 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性固体废弃物(废太阳能电池组件、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物(废电容、电抗器变压器,废变压器油及废机油、废旧蓄电池等)。 (1)一般固废 ①废太阳能电池板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太阳能电池板产生量约0.5t/a,项目光伏阵列采用的光伏板为单晶硅电池板,为硅半导体材料。硅电池片所含主要化学成分有Si、P和B。Si、P和B均以晶体形式存在,不具有腐蚀性、易燃性、毒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的危险特性,无辐射污染。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单晶硅电池板中不含名录中所列的危险废物。因此,本项目所使用的光伏板(太阳能电池板)报废后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属于危险废物。正常情况下,单晶硅电池板的寿命不低于15年,最长25年左右,报废周期较长,废弃太阳能电池板的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作无害化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②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在管理营地设置垃圾桶,定期清运生活垃圾至附近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③污泥 运行期污水处理设施会产生一定的污泥,污泥产生量按1000m3废水产生700kg污泥计算,项目生活污水总量为43.8m3/a,则污泥产生量为0.03t/a。污水处理设施污泥量很少,定期清掏、干化后综合利用于绿化农肥,对环境影响较小。 (2)危险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旧蓄电池、废变压器油,以及沾染了废变压器油的电容、电抗、变压器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为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52-31),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贮存及管理,使用专用废液收集容器盛装收集,并根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贴上危险废物标签,****电站升压站危废暂存间(57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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