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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吨白酒生产项目位于**市**区吴店镇牛楼行政村王庄北头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以及环评批复(菏牡环报告表[202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配套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全部建成。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0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要求,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因此,受****委托,我公司对“****年产30吨白酒生产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情况作出以下公示:
一、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计划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4月15日-2025年7月14日进行调试。调试期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工作,并在公示期时间内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二、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吴店镇牛楼行政村王庄北头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3****9997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