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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0830670 | 建设单位法人:林彬 |
| 李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市**乡合掌村小关坡 |
| ******中心二期项目(扩建)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2-医疗废物处置、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州**市**乡合掌村小关坡 |
| 经度:104.30575 纬度: 23.4545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31 |
| 云环审〔2022〕1-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8-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0 |
| 948.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5********083067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621MA6P90DW4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5********1086110 | 竣工时间:2024-08-01 |
| 2024-08-26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5-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2827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能力30t/d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能力30t/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医疗废物的收集-医疗废物的接收-医疗废物的贮存-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急冷-干式反应塔-袋式除尘系统-洗涤除酸、除雾塔-烟道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医疗废物的收集-医疗废物的接收-医疗废物的贮存-进料系统-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余热利用系统-急冷-干式反应塔-袋式除尘系统-洗涤除酸、除雾塔-烟道系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保设施为废水处****处理站(50m3/d,****处理站(6m3/d)、应急池(5m3、510m3)、化粪池(10m3)、隔油池(0.5m3****处理站达标尾水蓄水池(150m3)、****处理站达标尾水蓄水池(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烟气洗涤废水循环水池(200m3))、废气处理设施(回转炉烟气处理系统:脱硝装置(SNCR)+余热锅炉+急冷系统+干式反应塔(消石灰喷射装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洗涤塔+除雾塔+排气筒、消石灰仓、活性炭仓仓顶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飞灰库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贮存冷库废气处理系统:高效过滤+活性炭除臭)、噪声减震设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飞灰库、暂存冷库、垃圾收集桶)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运营期主要环保设施为废水处****处理站(50m3/d,****处理站(6m3/d)、应急池(5m3、510m3)、化粪池(10m3)、隔油池(0.5m3****处理站达标尾水蓄水池(150m3)、****处理站达标尾水蓄水池(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烟气洗涤废水循环水池(200m3))、废气处理设施(回转炉烟气处理系统:脱硝装置(SNCR)+余热锅炉+急冷系统+干式反应塔(消石灰喷射装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洗涤塔+除雾塔+排气筒、消石灰仓、活性炭仓仓顶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飞灰库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贮存冷库废气处理系统:高效过滤+活性炭除臭)、噪声减震设施、固体废物收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飞灰库、暂存冷库、垃圾收集桶)等 |
| 项目**医疗废物暂存冷库,占地面积358m2,容积1250m3,并配套建设“高效过滤+活性炭除臭”装置吸附过滤医疗废物暂存冷库废气;消石灰仓、活性炭仓仓顶合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合并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区原有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接收贮存系统,非医疗废物仓库,周转箱清洗、消毒车间,倒班宿舍,值班办公楼、废水处理设施以及运输车辆均依托原有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区原有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接收贮存系统(改造),非医疗废物仓库,周转箱清洗、消毒车间,倒班宿舍,值班办公楼、废水处理设施(改造)以及运输车辆均依托原有。 |
| 依托工程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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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507.3 | 0 | 0 | 0 | 6507.3 | 6507.3 | / |
| 0 | 1.456 | 19.56 | 0 | 0 | 1.456 | 1.456 | / |
| 0 | 2 | 60.11 | 0 | 0 | 2 | 2 | / |
| 0 | 1.405 | 6.827 | 0 | 0 | 1.405 | 1.40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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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109 | 0 | 0 | 0 | 0.109 | 0.10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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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处理站(50m3/d);****处理站(6m3/d) | 生产废水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1传染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代替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中最严标准限值要求。生活污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绿化及洒水降尘。 | ****处理站(50m3/d,****处理站(6m3/d)、应急池(5m3、510m3)、化粪池(10m3)、隔油池(0.5m3****处理站达标尾水蓄水池(150m3)、****处理站达标尾水蓄水池(2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50m3) | 本****处理站出****处理站出口废水进行采样监测 |
| 1 | 废气处理设施(回转炉烟气处理系统:脱硝装置(SNCR)+余热锅炉+急冷系统+干式反应塔(消石灰喷射装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洗涤塔+除雾塔+排气筒、消石灰仓、活性炭仓仓顶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飞灰库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贮存冷库废气处理系统:高效过滤+活性炭除臭) | 执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表4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消石+活性炭仓有组织废气监测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限值;飞灰库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监测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监测指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冷库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氯化氢、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监测指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标准中的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硫化氢、氨监测指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中15m排气筒标准限值 | 废气处理设施(回转炉烟气处理系统:脱硝装置(SNCR)+余热锅炉+急冷系统+干式反应塔(消石灰喷射装置+活性炭喷射装置)+袋式除尘器+洗涤塔+除雾塔+排气筒、消石灰仓、活性炭仓仓顶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飞灰库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贮存冷库废气处理系统:高效过滤+活性炭除臭) | 本次验收对项目区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及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监测 |
| 1 | 噪声减震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噪声减震设施 | 本次验收监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周边环境特征,设置4个噪声监测点位 |
| 1 |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禁止开采使用地下水。按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要求,制定并落实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及检漏措施,分别设置检漏井、监控井和背景对照井,定期对渗漏污水进行监测。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地下水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地下水**安全。 | 项目为扩建工程,本次扩建仅进行设备安装及少量工程建设,工程已设置了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但未报有关部门,项目建设期及运营期未开采使用地下水。项目现已按照《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等要求设置3个监测井:1#监测井设置在项目上游30m处(对照井);2#监测井设****处理站地下水下游80m处;3#监测井利用下游地下水出露点。根据《****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地下水监测报告数据可知,地下水监测指标均达标。 | |
| 2 | ①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严格检查,有质量问题的及时更换,阀门采用优质产品,防止和降低“跑、冒、滴、漏”。②所有生产中的储槽、容器均做防腐处理。禁止在厂区内任意设置排污水口,全封闭,防止流入环境中。③对工艺要求必须地下走管的管道、阀门设专用防渗管沟,管沟上设活动观察顶盖,以便出现渗漏问题及时观察、解决,管沟与污水集水井相连,并设计合理的排水坡度,便于废水排至集水井,然后统一排入污水收集池。④为了防止突发事故,污染物外泄,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厂区应设置专门的事故水池及安全事故报警系统,一旦有事故发生,被污染的消防水、冲洗水等直接流入事故水池,等待处理,厂区排水口设在线监测系统,以防止超标污水外泄。⑤医疗废物暂贮间、医疗废物暂贮冷库、周转箱清洗消毒车间地面采用1.0m厚黏土层及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铺设,最终达到渗透系数≤10-10cm/s;废水处理站各废水储存单元、初期雨水收集池、污泥干化池、事故水池四周均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铺设。⑥设置3个监测井:1#监测井设置在项目上游30m处(对照井);2#监测井设****处理站地下水下游80m处;3#监测井利用洗涤塔循环水池下游150m处的Q1泉点。 | ①项目定期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所有生产中的储槽、容器均做防腐了处理。厂区内污水全部回用,未设置排放口。③项目区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对污水收集管网进行布置,厂区管网设置为地埋式并配置了检查井,污水经管网收****处理站处理。④厂区设置了1个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1个510m3的生产废水事故水池,1个容积为5m3的生活污水事故池。⑤医疗废物暂贮间、医疗废物暂贮冷库、周转箱清洗消毒车间地面均采用1.0m厚黏土层及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铺设,达到渗透系数≤10-10cm/s;废水处理站各废水储存单元、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水池四周均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铺设。⑥设置3个监测井:1#监测井设置在项目上游30m处(对照井);2#监测井设****处理站地下水下游80m处;3#监测井利用下游地下水出露点。 |
| 1 | ①焚烧炉渣是指医疗废物经回转窑燃烧后,从窑底直接排出的残渣,医疗废物焚烧处置产生的底渣全部环节均豁免;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填埋场填埋。②项目飞灰经刮板输送机送至飞灰仓暂存后定期委托****进行处置。③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站污泥可直接回炉焚烧;废布袋、日常操作产生的废防护用品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弃耐火砖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同时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进行鉴别,如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送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进行处置。 | ①项目区炉渣经过高温焚烧,病菌完全被杀死,焚烧炉渣产生量约为5t/d,送至**鑫磊矿渣****公司处理。②项目产生的飞灰于项目区暂存后,飞灰产生量为0.5t/d、暂存一定量后委托**州现代****公司进行处置。③废树脂由厂家回收;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于污泥干化池晒干后装入医废周转箱中送入回转窑焚烧处理;废布袋、日常操作产生的废防护用品、废滤芯及废活性炭更换后的废滤芯及废活性炭经消毒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后委托**州现代****公司清运处置,废弃耐火砖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同时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对其进行鉴别,如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委托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若鉴别为一般固废则送水泥厂进行综合利用。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的单位进行处置 | |
| 2 | 回转窑焚烧系统产生的炉渣须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要求方可****填埋场单独分区填埋;焚烧飞灰、废活性炭、****处理站污泥、废劳保用品、废周转箱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应及时送有资质单位或依法依规处置,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环境管理台账,编制年度总结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树脂等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 | 项目区炉渣经过高温焚烧,病菌完全被杀死,送至**鑫磊矿渣****公司处理。项目产生的飞灰于项目区暂存后,暂存一定量后委托**州现代****公司进行处置。废树脂由厂家回收;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于污泥干化池晒干后装入医废周转箱中送入回转窑焚烧处理;废布袋、日常操作产生的废防护用品、废滤芯及废活性炭更换后的废滤芯及废活性炭经消毒后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后委托**州现代****公司清运处置。 | |
| 3 | 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医疗废物的交接按照《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进行记录和管理。收集须满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要求,发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不规范时,****政府及有关部门,****医疗机构管理。运输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规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防止事故对途经区域造成污染影响,确保转运安全;限制运输车辆车速;车辆应安装GPS系统;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水体上运输医疗废物。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环境局**分局。加强应急演练,建立完善应急报告制度,落实应急物资和经费。****政府,将本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到应急管理体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联防联控。 | 项目已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处理等各环节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医疗废物的交接按照《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进行记录和管理。收集满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 421-2008)和《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要求,运输过程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规定,合理安排运输路线,防止事故对途经区域造成污染影响,确保转运安全;限制运输车辆车速;车辆已安装GPS系统。项目已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532621-2024-049-M,编制预案中落实了危险废物运输、贮存、处理等各环节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1 | ①项目建设竣工后,施工场地利用结束,施工人员撤离,应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清除碎石、砖块、施工残留物等影响植物生长和影响美观的杂物。②按设计建设厂区景观,确保景观建设效果达到协调、优美的要求。③厂区排气筒采取一定的美化措施。在防护距离100m范围内,政府应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 ①施工场地利用结束,施工人员撤离,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施工场地无施工预留痕迹。②项目在原有场地内扩建,施工结束后未对厂区造成较大影响,厂区内原有植被长势较好。③场地周边未进行调整农业种植结构。 |
| 1 | ①项目建成后,公司应立即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内容涵盖生产、供应、安全、环保各方面,通过完善的制度保障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启动和实施设立应急报警、通讯系统以及事故处置管理体系。②制定有效处理事故的应急行动方案,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能与有关部门有效配合。③明确职责,并落实到具体部门及负责人员。④制定控制和减少事故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补救行动的实施计划。⑤对事故现场管理以及事故处置全过程的监督,应由富有事故处置经验的人员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承担。⑥建设单位应切实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至少每年一次)组织、安排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用以检验应急救援方案、锻炼队伍。 | 公司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内容涵盖生产、供应、安全、环保各方面,通过完善的制度保障应急救援行动的有效启动和实施设立应急报警、通讯系统以及事故处置管理体系。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备案编号:532621-2024-049-M),应急预案制定了有效处理事故的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了职责,并落实到了具体部门及负责人员;制定了控制和减少事故影响范围、程度以及补救行动的实施计划;安排了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管理以及事故处置全过程的监督;公司建厂以来切实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定期(每年一次)组织、安排开展环境应急演练,用以检验应急救援方案、锻炼队伍。 |
| 项目区原有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接收贮存系统,非医疗废物仓库,周转箱清洗、消毒车间,倒班宿舍,值班办公楼、废水处理设施以及运输车辆均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区原有医疗废物收运系统,接收贮存系统,非医疗废物仓库,周转箱清洗、消毒车间,倒班宿舍,值班办公楼、废水处理设施以及运输车辆均依托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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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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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定和各项措施,按照《报告书》结论,项目污染物外排环境量初步核定为:二氧化硫19.56吨/年、氮氧化物60.11吨/年,二噁英0.07克TEQ/年,其他污染物排放按照《报告书》及《****环境局关于******中心二期项目(扩建)总量控制指标的情况说明》要求做好控制,减轻不利环境影响。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排放污染物。项目运行应符合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次验收于2025年3月30-31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报告核实,二氧化硫1.456吨/年、氮氧化物2.343吨/年,二噁英0.0003克TEQ/年,满足环评总量控制要求。公司于2024年8月5日重新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其余监测指标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许可浓度要求,项目运行应符合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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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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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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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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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