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D栋宿舍、保安室、小仓库物业公开招租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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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6宗资产,共9570.71平方米

计租面积

5.00年起

出租期限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交易方式

出租方性质:
区属国企租赁
标的位置:
**省**市宝****社区征程二路
出租方:
深****公司
出租用途:
住宅
交易保证金:
450000 元
公告起始时间:
2025-06-09 09:00:00
公告期满时间:
2025-06-13 17:00:00
祝希宁
159****7301
舒龙
181****9017
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D栋宿舍、保安室、小仓库物业公开招租
资产信息1: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1楼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470.52平方米

装修情况

简装

出租用途

宿舍

地址

**省**市宝****社区征程二路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

17.00元/平方米/月

出租期限

5.00年

出租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优先承租权

招租方性质

区属国企租赁

免租期限

3个月

交易保证金

450000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省**市宝****社区征程二路、计租量470.52平方米、其它权属证明、租赁用途为宿舍、租金底价为17.00元/平方米/月、出租期限:5.00年、月租金为:7998.84元/月、目前未租
地图定点
资产信息2: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4楼
基本属性

面积数量

1416.62平方米

装修情况

简装

出租用途

厂房

地址

**省**市宝****社区征程二路
交易属性

招租底价

25.00元/平方米/月

出租期限

5.00年

出租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优先承租权

招租方性质

区属国企租赁

免租期限

3个月

交易保证金

450000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标的物介绍
物业位于**省**市宝****社区征程二路、计租量1416.62平方米、其它权属证明、租赁用途为厂房、租金底价为25.00元/平方米/月、出租期限:5.00年、月租金为:35415.50元/月、目前未租
地图定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D栋宿舍、保安室、小仓库物业公开招租
起始日期 2025年06月09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5年06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省**市宝****社区征程二路
装修情况 简装 面积/数量 1、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1楼:470.52平方米
2、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4楼:1416.62平方米
3、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2-6楼:2352.6平方米
4、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保安室、小仓库物业:310.85平方米
5、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2-3楼:3218.37平方米
6、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1楼::1801.75平方米
权属情况 其它权属证明
资产性质 1、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1楼:住宅类
2、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4楼:厂房类
3、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2-6楼:住宅类
4、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保安室、小仓库物业:其他类
5、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2-3楼:厂房类
6、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1楼::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出租期 5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3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1、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1楼:17元/平方米/月;
2、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4楼:25元/平方米/月;
3、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2-6楼:16元/平方米/月;
4、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保安室、小仓库物业:21元/平方米/月;
5、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2-3楼:26元/平方米/月;
6、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1楼:29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资产用途限定 1、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1楼:宿舍;
2、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4楼:厂房;
3、新桥山工业区D栋宿舍2-6楼:住宅;
4、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保安室、小仓库物业:其他(保安室和小仓库);
5、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2-3楼:厂房;
6、新桥山工业区第5栋厂房1楼:厂房;
履约条件 1.此次招租项目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竞价人务必自行实地踏勘和了解招租房屋之现状。竞价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租房屋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
2.本项公开招租物业为整体打包项目,不拆分招租。竞价人中选后,不得要求减退承租面积,不得转租、分租。
3.承租人必须要对租赁房屋的供电、供水及****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安装;
4.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必须将物业用于约定的用处,不得擅自更改事先已提交的承租物业用途规划、不得发生转让、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未按双方约定擅自改变物业用途的,合同自动解除,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不可改造厂房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
6.招租方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自交付之日起,招租方负责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结构的维修,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变压器、门窗、漏水、墙体维修、供水管道、供电设备、排水排污和消防设备等)维修、年检和日常养护等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如承租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备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招租方协助配合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前将招租方配合承租人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向招租方提前支付,否则招租方将有权拒绝配合承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8.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9.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方,提请招租方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10.招租人提供630千伏安变压器容量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每月承担每千伏安22元的基本电费,即每月应缴基本电费为13860元。招租人厂房每月按承租人用电量人民币0.94元/度计收上月电费,宿舍人民币1.20元/度计收上月电费(含无条件承担变压器基本电费及供电线损分摊等费用),承租人每月应于当月20日前向招租人电扣款账号存交上月所用电费。
11.甲方将根据供水局的收费标准,按乙方每月的实际用水量(人民币6.50元/方)计收水费,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所用水费存入甲方指定的水费扣款账号。
12.承租人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13.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14.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除出租人要求或同意外,承租人对物业所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须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15.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物业的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消防、租赁登记备案、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6.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权益或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在该等权利、权益及该房屋上设置任何担保或障碍;
17.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其他补充说明 出租物业为深****公司工业厂房、宿舍、保安室、小仓库。招租面积:9570.71㎡(其中厂房面积为6436.74㎡(厂房1楼面积1801.75㎡、厂房2-3楼面积3218.37㎡、厂房4楼面积1416.62㎡)、D栋宿舍:2823.12㎡(宿舍1楼面积470.52㎡、宿舍2-6楼面积2352.6㎡)、保安室:7.05㎡、小仓库:303.8㎡)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租赁保证金为两个月租金金额,两个月管理费金额外,还应支付水电保证金¥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装修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物业管理费 均为2.00元/㎡/月 物业管理费递增方式与物业租金的条款相同
水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直管企业批准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出租低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
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
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
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
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7.为降低产业性用房的租赁风险,竞价人须为实体经营主体,招租方可对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审核结果以招租人考察意见为准(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均加盖公章)。
8.竞价人必须接受****小组的实地考察,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竞价人,招租方有权拒绝其参与竞价;
9.竞价人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四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或上市企业
10.竞价人2024年度生产总值须达到人民币1.2874亿元或人民币1.2874亿元以上。(计算方式: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cn/index.html);
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n/shixin/);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cn/index.html);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6条的承诺;
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条要求的实体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6、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9条证明材料。
7、提供2024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6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45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2025年06月13日 17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区**西路3157****集团总部大楼21层
联系人 祝希宁;舒龙 联系方式 159****7301;181****9017
邮箱 ****@qq.com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不可改造厂房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
2.招租方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自交付之日起,招租方负责租赁房屋主体建筑结构的维修,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变压器、门窗、漏水、墙体维修、供水管道、供电设备、排水排污和消防设备等)维修、年检和日常养护等工作,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用途,如承租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备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3.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招租方协助配合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前将招租方配合承租人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向招租方提前支付,否则招租方将有权拒绝配合承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本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5.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招租方,提请招租方进行隐患整治,承租人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人在招租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招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
6.招租人提供630千伏安变压器容量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每月承担每千伏安22元的基本电费,即每月应缴基本电费为13860元。招租人厂房每月按承租人用电量人民币0.94元/度计收上月电费,宿舍人民币1.20元/度计收上月电费(含无条件承担变压器基本电费及供电线损分摊等费用),承租人每月应于当月20日前向招租人电扣款账号存交上月所用电费。
7.甲方将根据供水局的收费标准,按乙方每月的实际用水量(人民币6.50元/方)计收水费,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将上月所用水费存入甲方指定的水费扣款账号。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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