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腾达木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00台包覆机项目

审批
山东-枣庄-山亭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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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06MA3QNGT18Y秦佑彬
秦佑彬**省**市**区
山****经济开发区恒海创智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500台包覆机项目****
2021版本:070-32--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351;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3;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354;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5;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356;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357;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358;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359C3524-C3524-木竹材加工机械制造
****市**区 经济开发区恒海创智园
经度:117.40254 纬度: 35.11047****环境局**分局
2024-12-18
枣环山审〔2024〕34号****0406MA3QNGT18Y001Z
2025-03-175000
100****
****0406MA3QNGT18Y****
****0406MA3QNGT18Y******公司
****1321MA3UNMRT4G2025-04-02
2025-05-062025-06-04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06uBAx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生产加工包覆机500台套年生产加工包覆机500台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切割 项目所用钢板为外购的已完成切割与抛光的成品件,企业购置等离子切割机仅用于少量方管的切断。参考本行业其他报告表,离子切割机产生的烟尘粒子以球状、粒径3μm的呼吸性粉尘为主,故本环节会产生粉尘废气G1、切割边角料S1,机械噪声N。 (2)焊接 使用二保焊机将板材与方管焊接成件。本环节会产生粉尘废气G2、机械噪声N。 (3)喷涂生产线喷涂烘干 拟建项目购置了H/GWF型轨道式喷涂烘干一体生产线,生产线构成(长/宽/高)分别为上件区(7m×3.5m×3m)、喷粉房(6.5m×3.5m×3m)、等待区(3m×3.5m×3m,使用软帘全包)、烘干房(6.5m×3.5m×3m)、下件区(7m×3.5m×3m)。焊接后的工件放入上件区,经轨道输送至喷粉房,塑粉通过喷枪喷涂到工件表面,然后通过等待区进入烘干房,在烘干房内使用燃烧机直接加热空气形成热风,将工件表面塑粉层干燥成均匀的膜层,固化后经轨道流转至下件区自然冷却,即得成品。喷粉房喷粉时会产生粉尘废气G3、机械噪声N,烘干房会产生混合废气G4,机械噪声N。 (4)组装 工件经上述工序处理后自然冷却至常温,送至组装区,组装成型后运出。(1)切割 项目所用钢板为外购的已完成切割与抛光的成品件,企业购置等离子切割机仅用于少量方管的切断。参考本行业其他报告表,离子切割机产生的烟尘粒子以球状、粒径3μm的呼吸性粉尘为主,故本环节会产生粉尘废气G1、切割边角料S1,机械噪声N。 (2)焊接 使用二保焊机将板材与方管焊接成件。本环节会产生粉尘废气G2、机械噪声N。 (3)喷涂生产线喷涂烘干 拟建项目购置了H/GWF型轨道式喷涂烘干一体生产线,生产线构成(长/宽/高)分别为上件区(7m×3.5m×3m)、喷粉房(6.5m×3.5m×3m)、等待区(3m×3.5m×3m,使用软帘全包)、烘干房(6.5m×3.5m×3m)、下件区(7m×3.5m×3m)。焊接后的工件放入上件区,经轨道输送至喷粉房,塑粉通过喷枪喷涂到工件表面,然后通过等待区进入烘干房,在烘干房内使用燃烧机直接加热空气形成热风,将工件表面塑粉层干燥成均匀的膜层,固化后经轨道流转至下件区自然冷却,即得成品。喷粉房喷粉时会产生粉尘废气G3、机械噪声N,烘干房会产生混合废气G4,机械噪声N。 (4)组装 工件经上述工序处理后自然冷却至常温,送至组装区,组装成型后运出。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废水的污染防治。该项目供水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用于生产、生活,不使用自备井供水。项目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供排水系统。该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恒海创智园化粪池处理。 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喷涂废气在风机负压作用下,被吸入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未被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 准限值要求。烘干固化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喷淋降温+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业》(DB37/2801.5-2018)表2要求。 焊接废气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与方管切割废气一起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废边角料、焊接烟尘、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车间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合理布局、绿化降噪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区排污采取雨污分流制。 本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120m3/a。生活污水依托恒海创智园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切割、焊接、喷涂工序产生的烟(粉)尘,喷涂后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及燃烧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 本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喷涂后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及燃烧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经收集后经喷淋降温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喷涂工序未被收集的颗粒物,切割废气以及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同时采取了车间密闭等措施。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监测期间,排气筒P1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mg/m3,排气筒P2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mg/m3,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25×10-3kg/h。 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VOCs:70mg/m3,2.4kg/h)。 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6.15%~96.5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VOCs处理效率为90.7%~92.4%。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监测期间,上风向厂界颗粒物浓度最大监测值为297/m3,下风向厂界臭气浓度浓度最大监测值为465/m3,上风向厂界VOCs浓度最大监测值为0.62mg/m3,下风向厂界VOCs浓度最大监测值为1.01mg/m3。 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排放限值要求(VOCs:2.0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废边角料、焊接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 塑粉使用过程中都会产生废原料包装箱,产生量为0.2t/a左右,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07、废布袋产生量为0.05t/3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99、废边角料产生量为0.1t/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09、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量为0.02t/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66,上述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粉尘吸收量为2.0t/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66,收集后回用。 废机油量约为0.3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015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废活性炭量为0.6t/,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39-49,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库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定员15人,垃圾产生量为2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二保焊机、等离子切割机、车床、台钻、喷塑生产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取厂房墙壁阻挡、厂区外墙阻挡以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2#、3#、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环****园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实环境(**山****公司深度处理。实际中生活污水依托恒海创智园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未新增污染物排放,上述变化不涉及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危废间、循环水池、化粪池、事故水池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及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标示治理工艺流程图。项目建成运营后须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污染源例行监测计划进行监测,以确保各项污染物处理达标。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同时应做好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相关工作。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理念,采取有效的污染物治理与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确保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环评报告表》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严格落实非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环保治理设施运营须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存档原材料及废料等材料购置、使用、库存等台账及成分说明,确保与环评文件一致。若使用原料发生变化,应确保排放污染物种类不得发生重大变化,否则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环保设施和项目建设施工、运行、维护、检修、拆除过程中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该项目使用天然气储罐提供天然气,相关储罐的设置****管理部门的要求,确保安全,待管道天然气覆盖后,须更换为使用管道天然气。 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根据《环评报告表》项目实施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外环境总量控制限值为:VOCs0.0007t/a、氮氧化物0.0141t/a、二氧化硫0.0026t/a、颗粒物0.0268t/a。 五、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形,不属于本文件行政许可范围内,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审批部门审核。 六、本项目运营期内执行的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发生变化,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项目如还须依法办理诸如发改立项等批准或备案手续,法定的各项手续办理齐全后,方能开工建设。企业已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生产车间、危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已采取防渗措施。 企业强化了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建设了规范的固体废物暂存间,并设立了标志牌。落实了环境管理及相关监测要求。存档了原料及成品的种类、流转等台账备查,落实固废转运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3月17日企业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0406MA3QNGT18Y001Z,,排污许可有效期为2025年3月17日至2030年3月16日。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全面贯彻了清洁生产理念,采取有效的污染物治理与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确保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企业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配备了应急物资、设备等。 严格落实了非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环保治理设施运营须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存档了原材料及废料等材料购置、使用、库存等台账。项目原料与环评文件一致,未发生变化。 企业已在环保设施和项目建设施工、运行、维护、检修过程中认真履行了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了安全生产要求。 本项目折算满负荷情况下颗粒物排放量为0.0232t/a、VOCs排放量为0.0005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022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12t/a,满足环评批复中VOCs0.0007t/a、氮氧化物0.0141t/a、二氧化硫0.0026t/a、颗粒物0.0268t/a总量指标要求。 根据现场核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8****生态环境局**分局批复(枣环山审[2024]34号)。该项目2024年11月开工建设,2025年4月竣工。 本项目运营期执行了最新的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依法办理了各项法定手续后,开工建设。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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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95.3 0 0 0 795.3 795.3 /
0 0.0022 0 0 0 0.002 0.002 /
0 0.0012 0 0 0 0.001 0.001 /
0 0.0232 0 0 0 0.023 0.023 /
0 0.0005 0 0 0 0.001 0.0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依托恒海创智园化粪池 / 本项目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120m3/a。生活污水依托恒海创智园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 本项目喷涂工序产生的烟尘由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监测期间,排气筒P1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mg/m3,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
2 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低氮燃烧技术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喷涂后烘干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及燃烧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经收集后经喷淋降温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降低氮氧化物产生量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监测期间,排气筒P2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0mg/m3,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0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2.25×10-3kg/h。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VOCs:70mg/m3,2.4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墙壁阻挡、厂区外墙阻挡以及距离衰减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二保焊机、等离子切割机、车床、台钻、喷塑生产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采取厂房墙壁阻挡、厂区外墙阻挡以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9日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2#、3#、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7.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危废间、循环水池、化粪池、事故水池须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企业已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污染防控,生产车间、危废间、沉淀池、化粪池等已采取防渗措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做到减量化、**化、无害化。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废边角料、焊接烟尘、生活垃圾等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理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原料包装袋、废布袋、废边角料、焊接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职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 塑粉使用过程中都会产生废原料包装箱,产生量为0.2t/a左右,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07、废布袋产生量为0.05t/3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99、废边角料产生量为0.1t/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09、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量为0.02t/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66,上述一般固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布袋除尘器粉尘吸收量为2.0t/a,一般固废代码为352-004-66,收集后回用。 废机油量约为0.3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为HW08,危废代码为900-214-08、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1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08,危废代码900-249-08、废过滤棉产生量约为0.015t/a,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41-49废活性炭量为0.6t/,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类别:HW49,危废代码900-039-49,上述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库暂存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定员15人,垃圾产生量为2t/a,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结合《环评报告表》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严格落实非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环保治理设施运营须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企业强化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配备了应急物资、设备等。 严格落实了非正常工况下污染防治措施,一旦出现事故,必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环保治理设施运营须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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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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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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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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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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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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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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