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泗水道与梅林路交口北侧兰江新苑5号底商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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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道与梅林路**北侧兰江新苑5号底商
项目编号:**** 挂牌开始时间:2025-06-09 挂牌结束时间:2025-06-13
挂牌价: 258.477555 万元
租期:55月 年平均租金:56.395103万元 保证金:10万元
价格说明: 项目首年度年租金底价标准为54.2万元/年,租期共五年(每一个计租周期的最后一个月为免租期,共计免租5个月)。 租金增长机制为前两年租金底价不变,之后租期每两年度年租金底价比前一年度上浮5%。 如项目协议底价成交则租金(扣除免租期)如下: 第1-2年租金:49.68334万元/年; 第3-4年租金:52.1675万元/年;(递增5%) 第5年租金:54.775875万元;(递增5%) 租期内租金底价(扣除免租期)合计:258.477555万元。如项目产生溢价,则以最终价格为准,租金递增方式不变。 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期为起始日。
面积: 1649.49㎡
位置: ****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商业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2130
项目负责人: 邹鹏
联系电话: ****2140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市**区**道与梅林路**北侧兰江新苑5****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标的类别 坐落位置 面积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特色 标的占用情况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免租期限
**市**区**道与梅林路**北侧兰江新苑5号底商
房产
****区**道与梅林路**北侧
1649.49平方米
商业
交通便利
空置
5月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租赁期限 年平均租金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交易方式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 交纳形式 交纳时间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保证金的处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是否进场结算
258.477555万元
55月
56.395103万元
项目首年度年租金底价标准为54.2万元/年,租期共五年(每一个计租周期的最后一个月为免租期,共计免租5个月)。 租金增长机制为前两年租金底价不变,之后租期每两年度年租金底价比前一年度上浮5%。 如项目协议底价成交则租金(扣除免租期)如下: 第1-2年租金:49.68334万元/年; 第3-4年租金:52.1675万元/年;(递增5%) 第5年租金:54.775875万元;(递增5%) 租期内租金底价(扣除免租期)合计:258.477555万元。如项目产生溢价,则以最终价格为准,租金递增方式不变。 租赁期限自最终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期为起始日。
租金按照每季度支付,最终承租方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首期租金以及相当于两个月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后续租金应于每个计租周期起始日前10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遇节假日向前顺延)。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10万元网上支付
信息披露期满前
1、意向承租方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承租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 4、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出租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5、遵守项目公告、竞价实施办法、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出租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不涉及优先权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资格条件 其他披露内容
一、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资产现状承租。意向承租方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屋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意向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二、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承租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同时应按本项目设置的资格条件向出租方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此次出租房屋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向出租方咨询了解本次出租标的房产权证信息、出租房屋现状及出租范围,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刘女士;电话:131****4099)。 四、意向承租方应在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将交易保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银行账户,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在已公示的《承诺函》上盖章、签字后提交**产权。 五、取得经出租方盖章确认的《现场看房及资格确认函》及其他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办理了承租登记、支付了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的意向承租方。 六、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出租;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七、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于上级单位核准后5日内与按已公示的《租赁合同》的内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 八、本项目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双方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方承担。最终承租方应在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向**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产权在确认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收到出租方提供的首期租金收款凭证(盖章)且收到交易方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十、本项目涉及的物业费、水电费、通讯、排污费等经营期间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如对租赁标的物的改造和后期使用涉及界外地的使用及各类行政审批,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合法合规行政审批手续并自行承担全部费用。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15日内,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提交全套工程资料留存(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纸、审批文件等)。 十一、本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以标的租赁物实际价值全额做为保险金额投保财产一切险,且投保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应覆盖全部租赁期。 十二、承租期间租赁物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每月自查并有相关记录。 十三、承租方需要按照相关部门认可的改造装修方案,负责编制深度施工设计,确保符合相关部门要求。 十四、该项目按照房产现状进行承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2020至2025年期间不能存在严重失信记录,若成立时间较短无法提供信用中国报告,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无严重失信记录的承诺。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房屋装修改造实施前,需委托专业机构,就承租方装修改造施工设计方案对租赁标的房屋荷载、主体结构安全的影响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并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施工。 4.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卫生防疫、噪音污染、投诉信访纠纷、垃圾清运、环保市容、工商治安、广告宣传、防火防盗、车辆管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所有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承租方不得减少证载建筑面积,不得改变租赁合同约定的业态经营,不得以标的租赁房屋、房屋使用权以及使用收益设置抵押权。 2.租赁期间,如遇政府拆迁、征收房屋或市政建设施工,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相关补偿费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承租方须自行承担其投资建设、改造、装饰、维修房屋、附属设施及生产、经营等一切损失并结清所欠出租方的全部费用,无条件腾空房屋交还出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3.该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租赁期间,使用该房产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有线电视、供热费等有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免租期内承租方无需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担在此期间内物业费、停车管理费、水电费、通讯、排污费等经营期间产生的费用。如承租方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或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时,承租方应补交免租期内的全部应付租金。 4.标的房产未办理权属证明文件,由相关权利人委托出租方进行经营管理,出租****租赁行为拥有完全的权利。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支付行号
****中心有限公司
110********778
****营业部
316****00027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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