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6-09
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北区位于**市**区盐场路街道忠和村**佳苑北侧(原**县)。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及《******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区、**区、****分行政区划界限调整后自然**审批监管等工作职责的通知》(兰资建发〔2024〕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4年7月2日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关于申请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北区)总平面图变更的请示》(甘九房〔2025〕6号)要求,为确保项目满足市场需求,对已审批总平面图进行调整。
变更内容:1、1#楼由13层改为2层,建筑高度、建筑面积、位置均发生调整;2、2#、3#、4#楼建筑尺寸和位置发生调整;3、1#交易棚改为6#综合楼,建筑面积、建筑尺寸和建筑高度均发生调整;4、2#交易棚改为1#交易棚,建筑高度、建筑尺寸和建筑面积均发生调整。调整后,总地块建筑面积由53679.74平方米变为59598.62平方米,计容面积由63491.62平方米变为72516.19平方米,经济技术指标均满足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详见公示图纸)。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按有关程序将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北区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内规划方案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届满5日内通过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身份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日期: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5日
公示图纸: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北区变更前、后总平面图(本公示内容及图纸仅用于征求意见,最终以我局正式审批图纸为准。)
公示方式:现场公示、县政府官网公示
公示地点:北**农产品批发市场北区现场公示栏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县名藩大道********局)
联系电话:0931-****431
联系人: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