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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公司****单一来源采购无人机项目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公司****公开询价采购无人机项目,第一次发布公告日期5月30日至6月3日,第二次发布公告日期为6月3日至6月6日,至报名响应结束,仅有1家供应商响应且2次均为同一家,供应商为****。根据《****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物资采购实施细则》京铁运【2024】100号文中规定,若两次及以上招标只有同一家供应商响应,可转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规定原因,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后,拟采用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二、公示日期及异议受理
1、公示日期: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
2、异议联系人: 李宁
3、联系电话: 0312-****835
三、公示发布日期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10时00分00秒(**时间)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详细地址: **市乐凯南大街2212号
邮政编码: 071000
电 话: 0312-****835
传 真:
采购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项目联系人: 保工段桥梁科-李宁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开户:
银行行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日期: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