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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和《****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对《**发展**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发展**区鳌头镇石联村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鳌头镇石联村地块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日期:2025年6月9日~2025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0****4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