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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BQQG5K15 | 建设单位法人:吴汉斌 |
| 张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市天鹅镇天鹅街61号104号房 |
| 铧景**市义和镇一期100MW农渔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220kV线路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3.58967,113.63665,113.68401,113.70473 纬度: 30.80203,30.78283,30.78223,30.8016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8 |
| 孝环函〔2025〕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 |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ABQQG5K1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彦一****公司 |
| 914********005336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4KXTM362 | 竣工时间:2023-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342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3.5km | 实际建设情况:13.5km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20kV | 实际建设情况:220kV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陆生生态:1.施工**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分层反序回填、覆盖表土,对原占地类型为耕地,种植当地常见绿肥作物;原占地类型为草地和林地的区域以撒播草籽和移栽的方式进行绿化恢复植被,采用当地常见的乡土植被,未引入外来物种;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并恢复原貌; 2.合理规划施工范围、人员和车辆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外区域造成破坏;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等尽量利用现有道路,远离水体和耕地,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3.施工时分区域同步施工,利用周边裸地或植被稀疏区域布设牵张场,采用警戒线等措施严控施工范围;塔基施工完毕后及时回填表土恢复植被;临时施工场地铺设防水布,防止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 4.塔基区作业区土方集中堆放并用土工布遮挡,设置挡土墙;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牵张场选择合适区域并进行围护、隔离,地面铺设防水布,两侧做排水及防护;施工期避开雨季、大风季节和耕作期; 5.施工期间加强人员环保教育,避免捕杀野生动物;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对野生动物的驱赶效应;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生态,为野生动物提供生境。 5、塔基所在区域生态恢复绿化。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情况,须选择合适的方式开展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并加强日常维护。 二、废水:1.工地中产生的废水上层清液沉淀后回用,施工泥浆委托可**利用单位运输至利用场所,制成建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2.生活污水租用附近民房,排入当地化粪池,沉淀发酵后回用于农田; 3.散料堆场采取围挡和临时截水沟措施。 三、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计划安排在昼间; 2.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3、输电线路采用光滑导线,降低噪声影响。 四、废气:1.开挖土方就近堆放,采取围挡、遮盖措施,及时回填; 2.定时洒水清扫; 3.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行驶路线,密闭运输,不得沿途撒、漏; 4.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少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怠速运行时间,降低燃油废气排放。 五、固废:1.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施工泥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利用化处理。 六、电磁环境:本项目架空线线路中,导线最低对地距离达到15m,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的要求。 线路须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要求建设,项目周边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得超过《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陆生生态:1.经调查,项目施工前对占用耕地、草地和林地进行表土剥离,妥善保存表土,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和生态修复,避免了表土长期堆放和地表长期裸露,回填时采用分层反序回填,表土回覆于绿化区域,除基础硬化部分,其他部分需要恢复地表植被或恢复耕作的,在恢复植被或复耕**行土地整治;塔基区内设置泥浆沉淀池,施工产生的泥浆经沉淀后,委托了利用单位运输进行**化利用处理,制成建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2.本工程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塔基定位时,塔基已优先设置在远离水域和耕地。本工程线路沿线有部分乡村道路可利用,除此外,为便于机械、材料及塔材运输至塔基位置,工程采用钢板铺垫额方式开辟临时施工道路,减小对耕地的破坏。 3.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避免了对施工范围外区域造成破坏,施工结束后,项目对施工扰动土地进行了复绿和恢复耕作,复绿和复耕**行土地整治,对原占地类型为耕地,种植当地常见绿肥作物既能改善土壤,又能为后续种植提供肥力;对原占地类型为草地的区域进行撒播草籽,采用当地常见的乡土植被,未引入外来物种。施工期间对扰动地表采取临时苫盖。 4.施工期塔基区作业区的土方临时堆放场采用了土工布遮挡,堆土周边布设临时截水沟;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牵张场选择合适区域并进行围护、隔离,地面铺设防水布,两侧做排水及防护;施工期避开雨季、大风季节和耕作期。 5.项目施工前已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培训,采用了低噪声设备,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土地进行复绿。 6、工程运行期,塔基所在区域为耕地的已回复耕种,塔基所在区域为林地草地的已回复绿化。 二、废水:经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采用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施工泥浆委托可**利用单位运输至利用场所,制成建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生活污水租用附近民房,排入当地化粪池,沉淀发酵后回用于农田;土方临时堆放场采用了土工布遮挡,堆土周边布设了临时截水沟。 三、噪声:1、经调查,项目夜间未施工。项目施工过程优选了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减少了因施工机械老化及故障而产生的噪声,进一步减轻了施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同时合理布置了高噪声的施工设备,减少了对于居民的影响。 2、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期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环境监测工作。 3、经调查,本工程设备选用为合格的2×JL3/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 四、废气:1、经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土方临时堆放场采用了土工布遮挡,及时回填; 2、施工区域定期洒水,保持施工作业面土壤的湿度,减少扬尘的产生; 3、进出场地的车辆严格管理,车辆进出及时洒水清洗,保持湿润,减少产生扬尘。 4、项目施工优先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环保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少了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怠速运行时间,降低了燃油废气排放。 五、固废:经调查,项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纳入当地原有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开挖土方填于塔基占地范围内,并恢复植被;施工泥浆委托可**利用单位运输至利用场所,制成建筑材料填筑路基。 六、电磁环境:项目输电线路导线最低对地距离达到15m,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已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全本公示;施工过程中,在施工现场也进行了施工公示。项目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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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输电线路采用光滑导线,降低噪声影响。 | 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工程设备选用为合格的2×JL3/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 | 本项目输电线路各声环境敏感点处噪声监测值为:昼间39.5~54.2dB(A),夜间39.1~42.4dB(A),昼、夜声环境质量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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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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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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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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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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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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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