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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09
| 项目名称 | 海北州**县八宝镇八宝河高楞段防洪堤治理以工代赈示范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县八宝镇人民路38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4092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子成 |
| 联系人 | 宋启明 | 联系电话 | 133****6618 |
| 项目投资(万元) | 680 | 环保投资(万元) | 9.76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0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4 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应急治理、应急排危除险工程除外)项中其他(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除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防洪堤1585米及相关防洪配套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本项目的建设是带状工程,涉及面广,对其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大。为尽量降低工程建设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竣工阶段应做到以下几点:⑴对防洪堤两侧扰动破坏部位及时进行植草绿化;⑵对施工临时用地,先将原表层熟土集中堆放,施工完毕后,再将这些熟土推平,恢复原地表层。⑶工程完工后对临时用地内所有建筑、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垃圾运至指定位置处理,场地清理平整合格后,将其恢复原状。⑷通过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使边坡稳定,岩石、表土不裸露,为公路安全运行服务,避免水土流失对工程本身的危害;⑸****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环保验收,****政府的认可,****政府取得环保措施得到实施的证明材料,确保不留环保后患。 | ||
| 承诺:**** 王子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子成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