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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1日
四、变更信息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为“257********010893”
现变更为:
保证金缴纳账户为“257********010983”
请各供应商按最新要求进行响应。
五、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某部
联系人:吴先生
移动电话:189****8166
地 址:**自治区**市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易先生
办公电话: 159****5642
地 址: **天府五街777号吉泰壹号大厦21~23楼
九、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谭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1471
纪检监督邮箱:****@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