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主题分类 ]土地 | |
| ****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2025-06-09 11:35:30 | |
| 有效 | [ 文 号 ]||
| ******基地报批备案 减免测绘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 ||
一、政策依据
****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建发〔2025〕29号)
二、事项名称
****基地报批备案减免测绘费优惠政策
三、申报对象
****基地申请条件(且选址符合规划)的农户
四、受惠内容
减免测绘费
五、受理条件
(一)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基地面积低于标准的;
(二)因发生或为防御自然灾害、新农村建设、规划调整需要搬迁的;
(三)因国家建设、公共设施和公共****基地,****基地安置的;
(四)符合政策规定迁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为正式成****基地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不予受理清单
(一)不符合“一户一宅”或宅基地用地限额规定的;
(二)申请异址**住宅****基地协议的;
****基地使用权赠与、转让他人,或将地上房屋出卖、出租、赠与他人,****基地的;
(四)不符合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
(五)****基地条件的;
****基地及住宅被征收,已依法进行补偿安置的;
(七)已未批先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的情形;
(八)法律法规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七、规划选址要求。
****基地选址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二)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不得占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四)不得占用Ι级保护林地和黄河、渭河、汉江等流域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地;
(五)不得在已确认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危险区范围,不得在陡坡、冲沟、泛洪区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或存在其他潜在安全隐患的地段;
(六)不得占用高压供电架空线走廊,符合公路、铁路规定的退让距离,符合各类工程管线安全退让距离;
(七)不得占用河道、湖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安全;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住房建设区域。
八、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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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申报流程
(一)通过镇村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通过“一张图”“系统查询”符合选址规划;
(二)申请人随机****公司,并****规划局经办人派单安排测绘;
****基地申请通过审核并批复的测******局核定并支付费用。
十、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十一、联系人
申报咨询:**县政务大厅一楼43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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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