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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06-09
| 项目名称 | ****油田WZ6-9-A24H2调整井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桂西海域,东北距涠洲岛沿岸最近距离约31公里,东北距**市沿岸最近距离约67.1公里。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2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茂 |
| 联系人 | 张喜东 | 联系电话 | 0759***0476 |
| 项目投资(万元) | 38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9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6-09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50 海洋矿产**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项中海洋油气勘探工程;不在环境敏感区内且排污量未超出原环评批复排放总量的海洋油气调整井工程;为油气开采工程配套的海底输水及输送无毒无害物质的管道、电(光)缆原地弃置工程。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油田群,位于中国**北部湾海域,油田群范围为东经108°16″至108°50″,北纬20°12″至21°50″。油田群东北距离****市西南约80km,距离涠洲岛西南约34km,所处海域水深约34~40m。因WZ6-9-A24H1目的层落空,为了获得更好的油气生产,本项目计划利用无效井WZ6-9-A24H1井从3300m左右侧钻一口WZ6-9-A24H2井,拟采用奋勇钻井平台进行钻完井作业。作业周期约15天。 二、WZ6-9-A24H2调整井在钻完井期间采用PDF-MOM油基泥浆体系,预计产生油基钻井液150立方米(回收)、油基钻井液钻屑70立方米(回收),油基钻井液和油基钻井液钻屑钻完井结束后运回陆地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排海。 三、本次1口调整井项目依托原环评《涠洲油田群WZ6-9-A19H1等52口调整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号:环审〔2023〕102号)实施。(1)该项目共52口井,其中**** WHPA平台3口,WZ11-1WHPA平台6口,W12-1W WHPA平台2口,WZ6-13 WHPA平台5口,WZ11-2 WHPC平台12口,WZ12-2 WHPB平台6口,WZ6-12 WHPA平台2口,WZ12-1 WHPC平台16口。已完成17口井,剩余35口井。2024年8月28日,依托该环评编制WZ11-1WHPA平台2口环境登记表(备案号202********0000102),已完2口。(2)本次WZ6-9-A24H2井在**** WHPA平台实施,所产生油基钻井液150立方米和油基钻井液钻屑70立方米全部回收不排放,本项目污染物和环境风险未超出原环评范围。 四、平台为一座8腿导管架井口平台,于2012年建成,平台不设油气水分离设施。平台生产物流汇集到WZ12-1WHPB平台,再经海底混输管线输送到已**台WZ12-1PUQ平台处理。本次调整井项目投产后,生产定员不增加。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和船舶产生的废气采取使用污染物排放合格的船舶及含硫量合格的船用燃油措施后通过排气管道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约800立方米)采取经本平台配置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措施后通过平台排放口排放至海。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食品废弃物、工业垃圾、危险废弃物等分类回收,其中危险废弃物运回陆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2.油基钻井液和油基钻井液钻屑运回陆上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本井位于桂西海域,符合《**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及《**壮族自治区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在该海域发展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发的要求,位于《**海洋生态红线划定方案 》之外。本井勘探范围处于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处于二长棘鲷产卵场和蓝圆鲹产卵场内,离其它保护区及渔业产卵场较远。正常作业不会对其造成影响1.施工期:进一步优化钻井作业计划,尽量缩短调整井的施工期;尽量减少污染物排海;禁止油基钻井液和钻屑排放至海,减轻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的影响。2.运营期:新增固体废物全部运回陆地处理,以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加强运营期对海洋生态环境的监测。本项目对海洋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但影响是有限的、短期且可恢复的。作业单位已制定了完善的溢油应急计划,在切实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对策措施和应急计划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 ||
| 承诺:**** 李茂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茂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6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