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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1MADNNFWX1G | 建设单位法人:陈默 |
| 孔庆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省**市曙光镇罗家村西侧204m |
| ****污泥发酵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 |
| 经度:125.705833 纬度: 42.4358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16 |
| 梅环建(表)字〔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4-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80 |
| 13.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1MADNNFWX1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81MADNNFWX1G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100MA7G6R7M56 | 竣工时间:2025-03-14 |
| 2025-03-18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02 |
| 2025-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7092.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一条生产能力为52000t/a的营养土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一条生产能力为55000t/a的营养土生产线。 |
| 实际建设规模由生产营养土52000t/a调整为生产营养土55000t/a,经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核对,本项目未出现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搅拌、配料 本项目外购污泥直接运至厂区内污泥发酵车间,原料污泥(含水率约60%)、秸秆粉及草木灰按质量比20:6:1进行混合,并投入发酵菌(用水稀释)及除臭剂,混合搅拌均匀,混匀后原料含水率约为48%,拌和过程中关闭厂房门窗,防止恶臭气体扩散。项目污泥运至厂房内即开始拌和。由于本项目污泥含水率较低,拌和过程中秸秆粉和草木灰也会吸收一定量的水分,故发酵过程无渗滤液产生。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恶臭气体和设备噪声。 (2)发酵过程 将混合好的原料运至营养土发酵车间,发酵过程中自然升温。 起始阶段:不耐高温的细菌分解有机物中易降解的碳水化合物、脂肪等,同时放出热量使温度上升,温度可达15~40℃。 高温阶段:耐高温细菌迅速繁殖,在有氧条件下,大部分较难降解的蛋白质、纤维等继续被氧化分解,同时放出大量热能,使温度上升至60~70℃。当有机物基本降解完,嗜热菌因缺乏养料而停止生长,产热随之停止。堆肥的温度逐渐下降,当温度稳定在40℃,污泥基本达到稳定,形成营养土。 熟化阶段:冷却后的营养土,一些新的微生物借助残余有机物(包括死后的细菌残体)而生长,将污泥发酵过程最终完成。 发酵区间隔6d温度达到50℃进行翻抛一次,间隔6d温度升到70℃左右进行翻抛一次,连续8d温度保持70℃左右进行翻抛两次;翻抛过程有少量的恶臭气体产生。发酵车间的年运行时间为365d,单批次发酵周期约为20d,冬季生产过程中污泥发酵过程会发出大量热,足以维持污泥发酵温度,故无需外加热源,由于发酵过程**料含水率较大,故翻抛过程无粉尘产生。本项目营养土生产工序中不需要烘干,无烘干热源。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恶臭气体和设备噪声。 (3)粉碎、筛分 经过发酵的半成品,经破碎机粉碎完成后进入筛分工序,筛上的大颗粒(约占总物料的10%),经管道返回粉碎工序,合格产品经皮带轮输送机运至电子秤自动计量,筛分粉尘与粉碎工段共用一套除尘装置,生产周期大概为5-10天。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粉尘气体和设备噪声。 (4)称重、分装 产品采用人工包装方式,然后移入成品库贮存,待售。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设备噪声。 (5)检验 产品装袋后,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每批产品进行取样,将****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本项目厂区内不设化验室,不涉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取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5-10袋,待检验合格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搅拌、配料 本项目外购污泥直接运至厂区内污泥发酵车间,原料污泥(含水率约60%)、秸秆粉及草木灰按质量比20:6:1进行混合,并投入发酵菌(用水稀释)及除臭剂,混合搅拌均匀,混匀后原料含水率约为48%,拌和过程中关闭厂房门窗,防止恶臭气体扩散。项目污泥运至厂房内即开始拌和。由于本项目污泥含水率较低,拌和过程中秸秆粉和草木灰也会吸收一定量的水分,故发酵过程无渗滤液产生。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恶臭气体和设备噪声。 (2)发酵过程 将混合好的原料运至营养土发酵车间,发酵过程中自然升温。 起始阶段:不耐高温的细菌分解有机物中易降解的碳水化合物、脂肪等,同时放出热量使温度上升,温度可达15~40℃。 高温阶段:耐高温细菌迅速繁殖,在有氧条件下,大部分较难降解的蛋白质、纤维等继续被氧化分解,同时放出大量热能,使温度上升至60~70℃。当有机物基本降解完,嗜热菌因缺乏养料而停止生长,产热随之停止。堆肥的温度逐渐下降,当温度稳定在40℃,污泥基本达到稳定,形成营养土。 熟化阶段:冷却后的营养土,一些新的微生物借助残余有机物(包括死后的细菌残体)而生长,将污泥发酵过程最终完成。 发酵区间隔6d温度达到50℃进行翻抛一次,间隔6d温度升到70℃左右进行翻抛一次,连续8d温度保持70℃左右进行翻抛两次;翻抛过程有少量的恶臭气体产生。发酵车间的年运行时间为365d,单批次发酵周期约为20d,冬季生产过程中污泥发酵过程会发出大量热,足以维持污泥发酵温度,故无需外加热源,由于发酵过程**料含水率较大,故翻抛过程无粉尘产生。本项目营养土生产工序中不需要烘干,无烘干热源。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恶臭气体和设备噪声。 (3)粉碎、筛分 经过发酵的半成品,经破碎机粉碎完成后进入筛分工序,筛上的大颗粒(约占总物料的10%),经管道返回粉碎工序,合格产品经皮带轮输送机运至电子秤自动计量,筛分粉尘与粉碎工段共用一套除尘装置,生产周期大概为5-10天。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粉尘气体和设备噪声。 (4)称重、分装 产品采用人工包装方式,然后移入成品库贮存,待售。 产污节点:此工序会产生一定量设备噪声。 (5)检验 产品装袋后,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每批产品进行取样,将****实验室进行分析检测,本项目厂区内不设化验室,不涉及化学药品的使用。取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5-10袋,待检验合格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外售。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粉碎、筛分工序必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该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并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简外排,确保外排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外排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堆肥发酵、翻抛工序将产生恶臭气体(氨和硫化氢),该工序必须在封闭车间内进行,车间内采取微负压对恶臭气体进行收集,再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简排放,确保外排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08)相关标准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统一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地面清洗废水及生物除臭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生物除臭废水用于产品含水率调节,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早厕,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统一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间认真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护措施,营养土生产车间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由1根15m高烟囱(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收集的粉尘及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间认真落实了大气污染防护措施,营养土发酵车间产生的发酵、翻抛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氨、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二级厂界标准值。本公司已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本公司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箱,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企业回收用作原料,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厂区内柴油现买现用,不涉及柴油、机油等物质存放,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由设备运维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本项目运营期间认真落实了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发酵车间清洗废水及生物除臭废水分批次洒入发酵车间,用于发酵期间调节产品含水率;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发酵菌稀释废水进入产品,不外排。本公司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箱,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企业回收用作原料,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厂区内柴油现买现用,不涉及柴油、机油等物质存放,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由设备运维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 |
| 项目运营期实际建设1根排气筒,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未发生改变,仅排气筒数量由2根变为1根,经与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核对,本项目未出现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发酵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污染防渗区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等级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发酵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均采取场地硬化措施,使用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防渗等级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 |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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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物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生物除臭装置 | 氨和硫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氨、硫化氢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改扩建恶臭污染物二级厂界标准值 |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布袋除尘器 | 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收集的粉尘及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生产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 | 厂界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 1 | 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发酵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污染防渗区地面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渗等级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 | 项目发酵车间、生产车间、仓库等均采取场地硬化措施,使用混凝土进行地面硬化及防渗,防渗等级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10-7cm/s。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物必须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必须集中收集,统一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本公司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和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箱,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企业回收用作原料,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本项目厂区内柴油现买现用,不涉及柴油、机油等物质存放,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及废油桶由设备运维厂家回收处理,厂区内不涉及危险废物贮存。 |
| 1 |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本项目已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已完成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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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