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际合作局征集我院与新加坡科技研究局2026年度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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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内各部门:

根据我院与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签署的**协议,双方每年拟共同择优支持不超过6个**研究项目。根据院国际伙伴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协议,现联合公开征集2026年度CAS-ASTAR**项目。

一、**领域和资助方式

1.资助领域:本年度CAS-ASTAR**项目将重点支持城市气候韧性与新材料、食物系统、公共卫生、防灾减灾领域。

2.资助周期:项目资助周期为3年,自2026年4月1日启动,2029年3月31日结束。

3.资助标准:我院对每个**项目(**承担者)提供的资助总额不超过75万元,分三年拨款,每年25万元。

4.资助经费使用原则:资助经费限用于双方团队之间科研**交流所直接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派遣方承担其国际旅费和保险,接待方承担当地旅行、住宿和相关科研费用。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自2025年6月5日起至2025年7月18日截止。

2.申报渠道:**申请人应填写可行性论证报告书,请我所拟申请人登录新一代ARP系统国际**模块,点击“国际伙伴计划-可行性报告-**”模块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类别”栏中应选择“****学院-新加坡科技研究局**研究项目”;项目实施时间自2026年4月1日启动,2029年3月31日结束;并在附件中提交与可行性报告内容一致的申请书英文版(附件1)以及项目汇总表(附件2、附件3)。

3.申报数量:我单位推荐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项。

4.**申请人须有明确的新方**伙伴和机构。中****学院下属的科研院所或高校;新方**伙伴机构包括但不限于ASTAR****中心,可延伸至新加坡高校及其他科研机构。**申请人向我院递交申请的同时,新方**伙伴须同时向ASTAR递交申请,**或新方单方递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5.正在执行我院其他国际**伙伴计划项目且于2026年3月31日前未结题的,不能申请该**项目。

三、项目评审和管理

1.双方将对联合申请项目分别组织独立的同行专家评审,并根据双方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共同商定拟资助项目,报院领导审批后立项。

2.资助项目将于2025年底前确定,由双方各自通知获资助的项目承担单位。

3.获资助项目承担单位须通过ARP提交中期报告,并在项目结题2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未按时提交报告的单位,将取消今后该项目申请资格。

联系人:李淑彦

电话:****1500

邮箱:syli@imr.****.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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