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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市性社会组织及其业****管理部门):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社会组织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以及年报、年检制度相关规定,现对**市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优化年检资料
根据有关工作要求,2024年度全市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全面取****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改为由社会组织出具《年度财务情况承诺书》(模板见附件) 。对于已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社会组织可只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无需再出具《年度财务情况承诺书》 。其他事项均按原通知要求进行。
二、强化监督管理
业****管理部门)对社会组织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中的活动开展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等内容及相关材料予以严格把关,并在年度工作报告书末页相应位置写明:“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初审结论并加盖印章。
三、现场提交年检资料时间及地点
现场提交时间:自2025年6月16日起,每周二、周五工作时间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截止2025年8月31日,逾期未报送年检纸质材料的,市民政局不再接收,并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现场提交地点:**市岷江东路126号五楼(****原办公地点)。
四、问题咨询电话
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可拨打电话0838-****671进行咨询。
附件:年度财务情况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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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