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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900MA6QCNNX68 | 建设单位法人:陈育聪 |
| 陈小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省****市下关街道漾濞路110号 |
| **县大枫树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省****县 **县**乡、乔后镇,**县关坪乡、长** |
| 经度:99.****64976,99.49611 纬度: 26.****98081,25.9409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0-24 |
| 大环评审〔2024〕1-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722.97 |
| 109 | 运营单位名称:**** |
| ****2900MA6QCNNX6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沧海****公司 |
| ****2901MAC40C2X8P | 验收监测单位:**科环****公司 |
| ****0100MA6K6DQ77H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355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工程线路起于大枫树220kV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侧,止于团结220kV光伏汇集站220kV出线构架侧。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全程为架空线路,**线路全长26km,导线采用2×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48B1-100光纤,本工程**自立式铁塔共72基,其中:其中10mm单回直线塔21基,10mm单回转角塔28基,20mm单回直线塔9基,20mm单回转角塔14基。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线路起于大枫树220kV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侧,止于团结220kV光伏汇集站220kV出线构架侧。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全程为架空线路,**线路全长26km,导线采用2×JL/LB20A-300/40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根48芯OPGW-48B1-100光纤,本工程**自立式铁塔共72基,其中:其中10mm单回直线塔21基,10mm单回转角塔28基,20mm单回直线塔9基,20mm单回转角塔14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输变电工程不涉及生产活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施工期对植物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区域,必须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活动,禁止随意扩大施工扰动范围。 (2)项目铁塔采用全方位长短腿设计,合理选择塔基基础,减少土石方产生量,塔基施工时尽量分片开挖、及时回填,减少施工对土地扰动,减少弃土的临时堆放。 (3)优化杆塔定位,塔基应尽量落在植被稀疏并便于施工区域,尽量减少塔基区林木砍伐,并注意加强对选址处植被的保护。对于无法避让的林区,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 (4)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在可行的技术条件下,尽量减少牵张场、施工临时场地的数量,优化牵张场及跨越施工场地的位置,尽量选择荒地,减少植被破坏。施工场地应选择在宽敞平坦区域,减少场地平整引起的土石方开挖和植被破坏;施工场地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选择在植被较低矮、稀疏的区域或无植被区域。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和自然植被,禁止砍伐通道,还应在施工时采取宣传监管等保护措施。抓好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不得随意使用当地活立木作为燃料,以防止发生乱砍滥伐。 (6)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跨越场地区及人抬道路区进行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面积2.9781hm2。 (7)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建筑,清理**整场地,恢复土层,采用当地植物进行“恢复性”种植,然后采取“封育”手段,促进自然恢复。加强恢复植被的管护,恢复较差的应定期进行补种。 (8)施工时宜采用飞艇、无人机等展放线,禁止砍伐放线通道;宜采用索道运输、人畜运输材料等对生态环境破坏较小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植被的踩踏、碾压破坏。 (9)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应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10)施工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1)工程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及省级公益林,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生态公益林的影响,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采用高塔跨越的方式,在经过茂密林区时,采用无人机放线/飞艇的方式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将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12)项目占用公益林及其他林地,需按《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林木采伐手续和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13)严格落实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水保措施。 2、施工期动物保护措施 ①设置保护生态环境的醒目宣传标牌,对施工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制宣传教育。 ②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项目周边出现的野生动物。 ③对施工临时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目的地恢复受损害的森林植被,以恢复动物的栖息地。 ④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及时进行拆除、清理以及生态恢复,减少施工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及分割影响。 ⑤在水域附近路段施工时,由于水域及附近有两栖爬行类动物活动,因此要做好施工污水的处理工作,禁止将任何污染物直接排入水体。施工材料的堆放也要远离水体,尤其是粉状材料与有害材料,运输材料时应做好遮挡,以免对这些动物的生境造成污染。 3、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 (1)避让措施:①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牵张场、大开挖施工道路。②塔基定位应避开动物巢穴和主要觅食区域。合理规划施工季节和时间,尽量避让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③建议线路塔基因地制宜,多采用全方位高低腿铁塔、改良型基础、紧凑型设计,尽量少占土地、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及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④合理规划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塔基施工场地等临时场地,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区域的动植物造成碾压和破坏。⑤根据评价区内动物习性,应避免夜间施工,防止施工噪声、灯光惊扰施工场地周边区域野生动物。 (2)减缓措施:①尽量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集中林区,无法避让的,提高导线对地高度,不砍伐线路廊道,尽量使用占地面积小的铁塔,在满足设计使用强度的要求下,尽量增大档距,减少林区内铁塔数量,以进一步减小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木砍伐量。架线施工采用无人机/飞艇等环境**型架线方式,以减少对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的破坏。②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塔基应优化施工工艺,基础开挖采用人工开挖方式,尽量减少塔基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③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④塔基施工时仅对塔基处无法避让的树木进行砍伐,需按照林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等相关手续,征得林业部门同意,在取得林地使用许可同意书前不得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严格按照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林木采伐数量进行采伐作业,严禁超范围、超数量采伐林木,并缴纳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林业部门进行异地造林,减少植被的损失。⑤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大开挖施工运输道路,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道路和人抬道路,无现有道路到达的塔基位置,开辟施工人抬道路利用树木间隙,不砍伐乔木,仅对部分灌丛、草丛进行清理。运输过程中严格控制行走路线,避免对周边植被的践踏、破坏。⑦对施工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⑧合理组织施工,塔基基础和架线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态保护红线受干扰的时间。⑨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森林防火,确保区域林木安全,避免破坏森林**。⑩施工期间提高生态保护红线内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等级,优化施工工艺,缩小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并强化塔基和临时占地处的水土保持措施,根据塔基处地形情况砌筑浆砌石护坡、挡土墙、截排水沟和沉砂池,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对临时堆土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用编织袋进行拦挡,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3)恢复与补偿措施:①塔基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平整并及时进行植被恢复;架线线路结束后,对架线施工中的临时用地应及时回填和进行迹地恢复。植被恢复尽可能利用植被自然更新,对确需进入人工播撒草籽或种植灌木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选择施工区域常见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严禁引入外来物种。②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植被恢复提供良好的土壤。对建设中永久占用耕地部分的表层土予以收集保存,以便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③临时工程占地,待工程完工后,及时恢复植被。种植植物应选择本地树避免引入外来物种,造林严格按造林施工作业设计,以达到尽快覆盖的目的,采取植物措施进行恢复时,应选择乡土树草种进行恢复,本次评价推荐采用狗牙根、羊蹄甲、**松等乡土树种、草种进行植被恢复和后期绿化。④工程施工过程中,选用低噪声设备,以减少对动物惊吓的影响。⑤水保措施中提出的工程措施及生物措施的资金应纳入工程投资计划,以保证工程的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必须与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使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减小因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的危害。⑥要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严禁捕杀野生动物,以告示牌提醒施工人员,避免施工人员成为工程施工区野生动物的最大威胁者。⑦对牵张场地一般选择较为平坦的荒地,注意文明施工对场地的保护,不得大面积砍伐树木、损坏林草。保护生态环境,对占用土地采取复垦、种植等措施恢复或改善原有的植被状况。⑧对工程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选择当地的常见生态林种,如**松等进行植被恢复。对塔基占地沿线坡度较缓的地带实施补种栽培,促进植被恢复。对较陡的边坡可考虑采用围栏及其他工程措施进行特殊管护以促进其尽快恢复。同时,按照要求完善林地手续,严格按照签订的补偿协议缴纳补偿费用。 (4)管理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不能避让需异地保护时,应选择适宜的生境进行植株移栽,并确保移栽成活率;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而应采取自我保护性驱赶,使其远离施工场所,****管理部门汇报相关情况。并按照《******厅、****生态环境厅****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 023[98]号)办理相关手续。 4、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县大枫树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措施如下: 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由主体工程设计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和本方案新增措施两部分组成,措施类型主要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三大部分。 ①主体工程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及工程量 a.工程措施:无; b.植物措施:无。 ②方案新增措施 A.工程措施:表土剥离0.02万m3,覆土0.02万m3,全面整地2.9781hm2; B.植物措施:植被恢复2.9781hm2; C.临时措施:编织袋装土挡护480m(编织袋装土360m3,编织袋拆除360m3),密目网覆盖550m2,临时排水沟1265m(土石方开挖113.85m3,彩条布铺垫1518.0m2),临时沉砂池39个(土石方开挖39m3),彩条布铺垫800m2。 5、林地保护及减缓措施 为保护和减缓施工期间对林地的影响,本次施工期间主要针对占用林地区域进行防护及减缓措施,主要措施如下: (1)建设单位应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 (2)项目对林地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为此,根据占用的林地区域的地形地貌及扰动情况,对临时占用的林地区域采取植物恢复措施。主要种植与林地区域内相同的植被,对于不适合植树造林,进行草籽绿化,水保提出选择当地主要物种进行混播,待施工期结束后需对施工期间造成破坏的区域恢复原貌,避免项目建设对林地的影响。 (3)同时,项目运行后要跟踪监测,加强对临时占用林地区域内的植被(包括自然植被和人工植被)的管理与养护。 由于占用的林地面积较小,在采用上述措施后施工期间对林地的影响较小。 6、其他生态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项目区生物多样性,在后期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应采取如下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 (1)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靠近居民点附近设置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减少生态影响。 (2)采用全跨越设计,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3)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红线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临时施工道路的开辟并控制新开道路宽度,减少新增临时占地。 (4)开挖塔基基础时,应制定合理的放线开挖措施,尽量不降或少降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山坡处应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从而减少天然植被的破坏。 (5)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及枕木,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 (6)架线施工时,展放导引绳的通道应规定只设一条,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 (7)强化施工管理,严禁超计划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在现场设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8)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开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维护周边生态环境的生物多样性。 (9)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10)工程占用林地的,需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地表水:①本项目输电线路施工人员沿线分散,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项目区较近的乡镇中,租用当地民房及空置房屋进行临时办公及施工人员生活。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直接用作洒水降尘; ②项目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拌合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③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不得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杜绝各种污水的无组织排放,特别是不得以渗坑、渗井或者漫流等形式排放。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 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 ③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 本项目采取以上噪声控制措施后,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的要求。 ①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早、午、晚各洒水1次,在各作业区邻近村庄居民区区域,应加大洒水降尘力度;若遇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最大限度减少扬尘量。 ②施工现场内的水泥、黄沙等粉状材料应尽量袋装密封,散装建筑材料堆放时应采取覆盖遮挡措施;材料堆放要避开风口,并与施工道路和周围居民区保持一定的距离,以减少风起扬尘和车辆交通带起的扬尘。 ③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④装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应进行覆盖遮挡,粉状材料采取密闭式运输,避免沿途抛洒扬尘。保持车辆整洁,防止车辆轮胎夹带泥土。 ⑤选择尾气排放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维护和保养。 ⑥在施工期间,执行《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等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日常教育培训和考核等。 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桶,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进行分类处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根据调查项目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总占地面积为3.7281hm2,与环评一致。 (2)在施工前及施工期中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保护环境宣传,不存在砍伐占地以外的森林植被和自然植被。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开挖土石方即挖即填,减少了临时土方堆存时间,未能及时回填的土石方采用临时苫盖措施。采取植被恢复2.9781hm2、临时苫盖4000m2等措施来减轻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3)施工中采用了无人机放线,人扛马驮施工材料来减轻对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选用的施工器械均检验合格,不存在油料跑冒滴漏现象,不会对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4)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牵张场区进行植被恢复。 (5)施工中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培训,不存在侵占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现象,现场调查时,地表无施工遗迹留存。 (6)工程施工营地布置于项目区较近的村中,租用当地民房及空置房屋进行临时办公及施工人员生活;施工中采用了无人机放线,不设置施工便道,靠人扛马驮施工材料来减轻对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施工期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不存在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的现象。施工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 (8)建设单位已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相关要求向主管部门履行手续,落实林地补偿和保护工作;对临时占用的林区域内采取植物恢复措施。 (9)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工程设计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水保措施减轻项目水土流失,并聘请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监督,项目施工中无投诉现象产生。 (10)其他已完成的生态保护措施: 1)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减少生态影响。 2)线路建设采取小型塔,加大档距,抬升导线高度,尽力减少林木砍伐和植被破坏。 3)塔基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进行剥离存放,用于绿化恢复;临时堆土及时回填,控制其堆存规模及范围;利用现有道路,未新增临时占地。 4)开挖塔基基础过程中,根据设计阶段制定的放线开挖措施,未降低基面,保留原地形和自然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山坡处用编织袋将开挖的土块装好,并堆放整齐,防止土、石块顺坡丢弃。 5)在铁塔塔材堆放区、组装区、起吊区及工器具堆放区铺设草垫或棕垫及枕木,防止塔材摆放、撬动组装、起吊作业时破坏地表植被。另外,无施工道路区域采用索道运输施工材料,施工全程未拓宽或开辟新的施工便道。 6)架线施工时,设一条展放导引绳的通道,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未随意踩踏出多条通道。 7)施工过程中全程强化施工管理,未出现随意占地的情况。多次开展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并发放宣传手册,严禁施工人员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在施工现场设置了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 8)施工全程严格按照施工进度安排施工时序,避开了野生动物分布区,生态恢复采用本地植被,临时工程占用的耕地已委托当地村民进行恢复。 9)施工结束后,已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并会持续对相关区域进行养护和维护。 10)工程占用林地的,已经按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要求规范办理林地使用手续。 经调查,施工场地远离地表水体布置,施工全过程中,施工单位未在地表水中清洗车辆及施工器具。 施工期间节约用水,施工场地建设有效容积为1m3的临时沉淀池25个,施工中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根据调查,项目施工期较短,不在雨季进行施工。 项目施工机械均选用了性能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中加强了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了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合理布置施工设备,施工时间为8:00~12:00,13:00~19:00,夜间不进行施工。运输车辆途经附近居民点时,采取了限速行驶、减少鸣笛等措施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村庄居民点的影响。 在施工现场和材料运输中遮盖篷布,在塔基施工场地设置了围挡,减少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每天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加大洒水频率;施工方对露天存放时的施工材料和渣土和卸运时篷布或防尘网遮盖。在施工开挖、装卸等作业过程中施工方定期进行洒水,特别在旱季加大了洒水频率,以减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施工中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往指定地点收集,根据调查,不存在就地焚烧现象。施工期间挖填平衡,弃土弃渣均填于施工低洼处,施工垃圾收集后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统一运往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用利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批复: 2024年10月24日,取得《****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大枫树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评审〔2024〕1-19号),批复指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自然**和规划、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和组织方式等,尽量减少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的占用面积;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及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砍伐林木、捕杀野生动物,减少施工对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规范剥离、堆存表土,做好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有效防治项目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土石方等各类固体废物须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妥善处置或利用,临近地表水体施工时严禁将废水、废渣等倾倒入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并加强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管理,切实减轻施工废气和噪声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和噪声影响防治措施,工程输电线路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架设,建设单位应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严格控制输电线路下方及两侧规划,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规划**居民住房等敏感建筑物,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和敏感点距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确保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行维护人员环保教育及管理,加强线路巡护,做好动植物保护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确保环保措施的实施。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自然**和规划、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的要求。 施工期间,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培训,禁止施工人员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项目输电线路工程禁止夜间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未出现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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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少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 选择表面光滑的导线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少线路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220kV线路工程沿线噪声昼间监测值在46~52B(A)之间,夜间在39~43dB(A)之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
| 依托大枫树220kV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侧及团结220kV光伏汇集站220kV出线构架侧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大枫树220kV升压站220kV进线构架侧及团结220kV光伏汇集站220kV出线构架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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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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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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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植被恢复2.9781hm2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植被恢复2.9781hm2、临时苫盖4000m2等措施来减轻项目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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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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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24日,取得《****生态环境局关于**县大枫树光伏发电项目配套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评审〔2024〕1-19号),批复指出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自然**和规划、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的要求。 (二)进一步优化施工设计、施工方案和组织方式等,尽量减少公益林、生态保护红线的占用面积;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及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随意砍伐林木、捕杀野生动物,减少施工对植被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破坏;规范剥离、堆存表土,做好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清理和植被恢复,及时恢复其原有功能,有效防治项目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土石方等各类固体废物须得到妥善收集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堆放;施工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妥善处置或利用,临近地表水体施工时严禁将废水、废渣等倾倒入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并加强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管理,切实减轻施工废气和噪声对沿线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电磁辐射和噪声影响防治措施,工程输电线路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架设,建设单位应加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划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严格控制输电线路下方及两侧规划,在保护范围内禁止规划**居民住房等敏感建筑物,确保导线对地高度和敏感点距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确保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设立负责环境管理的专(兼)职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行维护人员环保教育及管理,加强线路巡护,做好动植物保护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确保环保措施的实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经调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自然**和规划、林草、水务、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的要求。 施工期间,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围挡,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培训,禁止施工人员乱砍滥伐,捕杀野生动物;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项目输电线路工程禁止夜间进行施工,施工期间未出现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目前项目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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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