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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德教基函〔2025〕13号)要求,**市教科院组织专家对各县(市、区)、市属学校及市级教研员报送的98项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评审,初选了60项成果作为市级教学成果培育对象,现将初选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成果名单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来电或发电子邮件实名反映,必要时须提供详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
工作时间: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460
电子信箱:guchuanyong@dz.****.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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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