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金红石型钛白粉(R215),PE木塑用润滑剂采购,国标氧化铁颜料(红,黄)采购,马来酸酐接枝PE(相容剂)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5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金红石型钛白粉(R215),PE木塑用润滑剂采购,国标氧化铁颜料(红,黄)采购,马来酸酐接枝PE(相容剂)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10.4招标代理服务费: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 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1 标段、3 标段:以每标段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 1 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60%;2 标段、4 标段:以各标段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 1 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60%,中标人按任务分配比例分摊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每标段收取金额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最低标准收取。 (2)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以上费用代理机构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
现修改为:
| 10.4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 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1 标段、3 标段:以每标段的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 1 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60%;2 标段、4 标段:以各标段的合同估算价为计算基数,具体收取金额为附件1对应表格相应招标类别收费标准的60%,中标人按任务分配比例分摊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每标段收取金额不足 4000 元的按照 4000 元最低标准收取。 (2)以上相关费用,投标人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 以上费用代理机构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优先扣除。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 址:**市**县吴山镇杨庙路与百花大道**西北角
联系人:权工
电 话:****8036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180、****3831
2025年6月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