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精神,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府同意,自2025年6月9日起,在**市范围内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范围
本次征集的拟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在2024年11月7日之前供应,纳入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存量闲置土地清单的土地。
优先收回收购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以及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也可以纳入收回收购范围。
二、征集申报方式
符合本次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人,凡有收回收购意愿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报。
三、申报时间、申报资料
申报时间:自2025年6月9日至6月16日17:30止。
申报资料:土地使用权人(申报企业)在申报时间内按要求填报《**市拟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申报意愿表》,提****储备中心,一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土地出让价款缴交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收回收购已动工地块中规划可分割暂未建设的部分,需提供规划设计方案及分割意向方案;
5.其他涉及收回收购土地的必要资料。
本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公告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提交资料地址:**市金瓯街27号五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059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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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