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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 ||||||||||||||
| 序号 | 主管 部门 | 检查事项名称 | 实施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实施层级) | 承办 机构 | 检查 对象 | 检查 内容 | 检查 标准 | 检查 方式 | 检查频次上限 | ||||
|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 规章 | 地方性法规 | 政府 规章 | ||||||||||
| 1 | **** | 对审查签署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水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2007年水利部令第31号公布,2017年第二次修正)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水工程建设单位 | 1.水工程建设规模、任务、等级(别)和标准是否符合批复的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 2.水工程建设是否影响其他水工程,存在影响的是否有消除影响的补救措施。 | 水工程建设是否符合同意书内容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 ||||
| 2 | **** | 对水土保持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生产建设单位 | 1.跟踪检查。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包括渣、石、砂、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依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开展核查,重点核查验收材料、验收程序、措施落实和防治效果等内容。 | 符**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原则上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事项或其他检查计划安排确定检查频次,如有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上限。 | ||||
| 3 | **** |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及其质量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2008年水利部令第36号公布,2019年水利部令第50号修正) | 盟市级、旗县级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水利工程质量监测单位 | 1.检测单位和从业人员资质; 2.质量监测行为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技术 规 程 》( SL 734-2016) | 现场检查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 ||||
| 4 | **** | 对违反《水法》行为以及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水法》(2016年第二次修正) | 《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0号公布,2017年修订) 《地下水管理条例》 《节约用水条例》 | 《**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2012年) 《**自治区农业节水灌溉条例》(2020年修正) | 《**自治区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2018年修正)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取用水户 | 检查取用水户是否存在无证取水、超许可、超计划、改变取水用途等违规取用水行为,是否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以及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建立取用水台账。 | 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点符合取水许可证载要求;取水计划符合相关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取水计量设施安装符合《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 2023)《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原则上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事项或其他检查计划安排确定检查频次,如有投诉举报、转办交办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上限。 | |
| 5 | **** | 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资格资质、质量体系、质量工作和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检查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023年水利部令第52号发布)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5年水利部令第26号发布,2019年第三次修正)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水利建设项目 | 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位质量行为、水利工程建设参建单立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水利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水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执行情况。 |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2.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20年版)。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确定检查频次,如有投诉举报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 ||||
| 6 | **** | 对水利工程招投标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2017年第一次修正) |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公布,2019年第三次修订)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2001年水利部令第14号发布)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水利 (水保 )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 |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检查 2.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检查 | 招投标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要求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 ||
| 7 | ****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2016年第三次修正) |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国务院令第3号发布,2018年第四次修订)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1992年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2017年修正)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 | 是否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进行建设 | 根据工程的类别 ,以及相对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进行检查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 ||
| 8 | **** | 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2005年第26号 2019修正)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 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设情况,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措施费使用与管理情况、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情况等。 |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是否执行到位。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确定检查频次,如有投诉举报等线索确需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频次。 | ||
| 9 | **** | 对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的监督检查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 《**自治区水工程管理保护办法》 | 盟市级、旗县级 | ****、旗县水利(农水)局 |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 | 大坝、堤防运行检查、防汛检查。 | 水库大坝、堤防是否安全运行;大坝坝顶、戗台及堤顶兼做公路论证和审批流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堤防上已建涵闸、泵站和埋设的穿堤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机关验收合格,是否符合工程安全要求。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一年至少一次检查。结合汛情险情灾情确定检查频次上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