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第十三期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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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第十三期: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审批办事指南
13.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

2.办理地点

****中心一楼通用综合窗口

3.申请条件

3.1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确实需要拆除且拆除的;

3.2持有相关历史文化街区所有权证明文件3.4对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不造成损害。

4.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5.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容缺

来源

渠道

申 报 须 知

材料

样表

1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申请表

申请人自备

须提交纸质原件1份加盖公章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申请人自备

须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

所有权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须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

土地征收相关决定

申请人自备

须提交纸质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5

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要性说明

申请人自备

须提交纸质原件1份加盖公章

6

拆除工程或拟建工程的保护和设计方案及影响评估报告

申请人自备

须提交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提示:针对可容缺材料,申请人只须填写《个人承诺书》,并承诺在事后规定时间内补全相关材料,即可进行容缺办理。

6.线下办理

6.1申请:申请人以邮寄方****服务中心一楼通用综合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办理。

6.2受理:通用综合窗口受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验,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

6.3审核:后台审批人员进行业务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准予出件;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告知。

6.4 出件:对通过审核的,由综合出件窗口统一出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7.流程图

8.收费信息

不收费

9.办理及预约时间

9.1 工作日及延时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12:00-13:30和17:00以后对正在受理的业务提供延时服务,直至业务办结)。

9.2 错时预约服务

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春节、端午、中秋除外)提供错时服务、预约服务。

10.预约及咨询电话

0792-****36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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