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拟对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海南洋浦分公司沥青拌和站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儋州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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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拟对****沥青拌和站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沥青拌和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市迎****花园D18****服务中心)工程****经济开发区**路8****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邮编:571152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沥青拌和站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开发区****居委会洋浦大道与腾洋路交叉口东南侧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增两条总年产为30万吨的沥青生产线、一条年产12.5万吨的破碎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万吨的矿粉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成熟可行,通过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也能控制在可接受程度。因此,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并加强环境监理、管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可以得到控制或减缓,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因此,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中“限制类”、“淘汰类”之列,未列入《**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中的禁止类行业和限制类行业,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项目,项目建设与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相符。本项目建设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版)》。
选址合理性: 项目地块所属产权证(洋浦房字第T01269)归海****公司单独所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建设单位已和海****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清洁生产水平: 本项目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选用节能型设备;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利用能源、节约水**,本项目各装置中含运营过程通过实施严格管理制度及治理措施后,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本次项目扩建后全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NOx:2.26t/a;VOCs:0.238t/a。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大气环境:(1)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对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防止土石、砂料泼洒;对运输路线进行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低速、匀速行驶。经采取措施后,道路运输粉尘对环境影响不大。 施工单位将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车辆、机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 (2)运营期:对厂区内地面进行硬化建设,并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堆场采取三面封闭,另一面上料端面加装抑尘软帘,新增运输道路和生产区用地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抑尘、喷雾设施除尘等措施,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原料输送采取封闭式输送带和气力输送的方式封闭运输,破碎筛分、矿粉生产线均设置有袋式除尘装置,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沥青拌和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沥青储罐和生产搅拌工序沥青经过“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过排气筒排放,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油烟管道在楼顶排放。 水环境:(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厂里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区内洒水抑尘。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其中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处理,抑尘用水蒸发或存于成品中,无废水外排;车辆、生产区冲洗废水经生产废水沉淀池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沥青烟气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回用于堆场喷淋。 声环境:(1)施工期: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材料运输车辆不要密集,进出施工现场要适当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同时禁止夜间运输。 (2)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各设备的维修保养、加强周边道路运输管理,设置禁止鸣笛警示标志,同时对车辆进行限速管理,设置减速带,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将项目运营期噪声影响降至最低。 固体废物:(1)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建筑废料应实行分类堆放,对于可回收的建筑废料,如破损工具等应予以回收处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地点,施工废油漆、废漆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运营期:废石料和质检废沥青混合料可用于其他市政工程填路、筑路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布袋收集粉尘回用于项目生产,沉淀池沉渣外运回填处理;危险固废存放于危废间,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根据《2023年**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属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达标区域。 项目所在区域TSP和苯并[a]芘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环境风险控制: 本项目的风险源为LNG储罐发生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对大气环境、水环境和人体健康都将造成危害。由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发生LNG 泄漏甲烷扩散、LNG火灾次生污染物CO扩散事故的情况下,评价范围各关心点甲烷和CO浓度均小于大气毒性终点浓度2和大气毒性终点浓度1,在采取相应防范措施后,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性大为降低,影响范围较小。
公众参与意见: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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