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中国移****公司朝霞路生产运营综合用房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规模:中国移****公司朝霞路生产运营综合用房工程项目,项目位于**县新**朝霞**侧、丙一路东侧,用地面积约4.98亩。分为2个单体,****公司朝霞路生产运营综合用房,地上四层,建筑面积2432.63平方米。室外及市政引入工程包含一个消防水池,建筑面积322.76平方米。 本项目场地土层情况说明,据本项目地勘报告显示,该场地上覆土层为第四系素填、第四系残积层红黏土,下伏基岩为泥盆系上统石灰岩,具体情况详见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说明描述。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办公楼建设项目工程主要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土方开挖与回填)、主体结构工程、 建筑****营业厅简装)、屋面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含水消防)、建筑电气工程(含电气消防)、智能化系统工程、通风****营业厅空调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等(包含汇聚机房基本装修等)。不包含:电梯、汇聚机房设备及配套工程、厨房设备、家具、窗帘、饰物等。 2.室外及市政引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水泵房及地下消防水池(含基坑开挖与支护等)、围墙、大门、土方工程、绿化、室外道路及地面硬化、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位、充电桩、室外管网、场院照明、室外监控系统及市政给排水引入等。不包含:高低压配电。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6月5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6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6月12日 | ||||||||
| 拟中标人 | **** | ||||||||||
| 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375.27元 | ||||||||||
| 工期 | 356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记宽(注册编号:桂245****42614;身份证号:452227********16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盘定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0)****185;身份证号:452323********5537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依据《****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报价 | ****4359.97元 | ||||||||||
| 工期 | 356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潮(注册编号:桂245****21765;身份证号:452523********803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琪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8)****777;身份证号:450102********057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依据《****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7892.01元 | ||||||||||
| 工期 | 356天(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
| 项目经理 | 潘俊成(注册编号:桂245****17612;身份证号:450103********201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洁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6)****459;身份证号:450121********2124) 罗珊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5)****540;身份证号:452226********548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依据《****办公厅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23)860号),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满分计取。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公司,原因: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公司,原因: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公司,原因: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公司,原因: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公司,原因: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 ﹒**)http://ggzy.****.cn/glggzy/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889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