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9 17: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439 0874-****648
通讯地址:******社区 邮编:655500
| 项目名称 | ****农机车辆拆解回收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富****社区滴水岩村 | 建设单位 | **** |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 项目概况 | ||||||
| ****农机车辆拆解回收项目位于**省**市富****社区滴水岩村;项目年拆解报废农业机械160台(套),报废农机拆解产物主要为发动机、外壳、废铁、废铅酸蓄电池和废油液。其中有利用价值的金属类及非金属类,全部以固废形式卖予回收单位。 |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大气环境影响、地表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等。 |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①硬化地面或道路,施工现场地面等各扬尘点每天定时洒水抑尘,防止施工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和渣土装卸产生的扬尘; ②运土及运粉状建筑材料的运输车辆应采用加盖专用车辆或者配置防洒落装置,车辆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对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要及时清扫,以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扬尘; ③在施工场地四周优先设置围挡; ④施工过程中,应严禁将废弃的建筑材料焚烧。水泥应设临时工棚储存,不得露天堆放; ⑤建议采用商品混凝土拌,不采用袋装水泥,防止水泥粉尘产生; ⑥施工单位应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运行作业。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1m3的施工废水收集池,施工期间设备清洗等产生的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期优先设置运营期处理规模为5m3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优先设置雨污分流,厂区四周设置雨水收集沟,厂区南面地面低洼处设置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收集沉淀后优先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剩余****水库下游。 (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施工场地中、**; (2)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尽量避免多台强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地点同时施工; (3)高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减少夜间施工,禁止夜间10点至翌日6点、中午12点至14点的休息时间施工; (4)在用地范围四周设置施工围墙以减轻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区以及其他敏感点的影响等; (5)减少交通噪声,大型载重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时应限速20km/h,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钢****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回用,不能回用的经建设单位统****政府部门要求处置,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②施工期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能回收利用或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生活垃圾严禁乱丢乱放。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拆解车间设置在封闭厂房内,车间地面硬化+及时清扫+厂区洒水降尘,切割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油液抽取工位设置一台可移动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油液抽取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集气罩未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区绿化,切割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项目区北侧设置截水沟阻止外来雨水进入项目区。项目厂区设置雨水收集沟、容积为40m3的雨水收集池,地面雨水经收集沉****水库下游;设置处理规模为5m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设置5m3隔油池,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进入隔油池处理后,通过罐****园区****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拆解车间设置在封闭厂房内,通过厂房隔声、使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四周设置隔声屏障(总长约280m,高不低于2m),项目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 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碎皮革、碎玻璃、碎塑料****回收站。 (2)设置一间20m2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废油液、废铅蓄电池、废电路板、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隔油池污泥分区存放。设置废机油、废蓄电池专用收集容器,废油液优先用于项目区设备润滑,回用不完的经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后全部送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无利用价值的暂存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设置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置; | ||||||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无 | ||||||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全文本公开承诺 |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机关填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