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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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项目造价评估服务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6-03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6-05 10:03:00
供应商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竞价单位具有软件造价评估机构服务能力证书及其他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竞价人,不得参加投标。
业绩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2个信息化系统造价评估服务的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
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完成“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项目”(以下统称“主体项目”)造价评估服务。按照国家有关造价标准规范、行业相关标准、行业基准数据和《**市政务信息化项目造价评估规范(试行)》,并结合项目建设方案等技术资料,开展预算评估工作,并出具预算评估报告,预算评估报告应做到数据详实,计算分析过程清晰,确保评估相关方能够按照报告内容理解并追溯评估过程使用的方法和计算结果,必要时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解释。(主体项目总预算为1024.5万元,实际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2、自采购单位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造价评估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3、根据采购单位需要,无偿配合对存有质疑的造价评估内容进行复核。 4、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不到位或未及时发现问题,而导致负面事件、被上级通报、安全事故及质量存在瑕疵等损害采购单位利益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5、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交造价评估记录的,每推迟一个工作日扣减该项目10%的服务费用,如该项目的服务费扣完,还未能提交该项目造价评估记录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6、在服务期间,对项目出具的造价评估报告被质疑成立,质疑成立内容所评估出的金额占造价评估报告金额的比率在达到10%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7、在未经采购单位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公开评估结果或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如发现有违规行为,采购单位可解除合约,并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备注:
1、本项目最终价格以主体项目(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项目)的中标金额*0.374%*本项目中标折扣率为准。 2、经采购单位书面审核并在主体项目(“2025年下半年至2026年上半年图像系统维护项目”)完成全部招投标工作流程,确定主体项目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且收到造价评估单位开具的符合国家税收法规规定、与合同约定内容一致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金额、税率等关键信息,发票开具方需与中标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金额完成款项支付工作。如因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付款时间将顺延至问题解决之日。
交付时间:
2025-07-10 00:00:00
结果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