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填表日期:2025-06-09
| 项目名称 | **市**区通湖路及泥塘石刻公园建设工程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通湖路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56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易强 |
| 联系人 | 徐梅 | 联系电话 | 134****5218 |
| 项目投资(万元) | 1641.34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1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人行地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项目西起湖西路,**湖山路,规划红线宽度18米,道路全长约280m,为城市支路,面积约5000平方米;泥塘石刻公园位于通湖**侧,为市级不可移动文物,面积为33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设施、保持施工场地路面清洁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的形式排放至周围大气环境中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取利用周边社会公共配套设施的措施后通过市****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纳污水体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废水采取排洪沟及排水前的沉砂池进行沉淀措施后通过市****处理厂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建设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加以利用,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处理;运营期办公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建设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避免晚上大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加强施工地的设备噪声管理,减少噪声排放,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 ||
| 承诺:**** 易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易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