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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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补助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补助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没有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不被认定为中小微型企业;(2****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3****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财政厅****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良好记录、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3.5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货物类: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注:3.3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发出(邮箱:****@qq.com

方式:※线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5点00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经济开发区瑞丰大厦(**信息楼)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马鹏飞

地址:**市**县步行街35号西南方向140米

联系方式:199****0017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负责人:王小乐

地址:******经济开发区瑞丰大厦(**信息楼)301室

联系方式:182****0059

代理机构:****

2025年6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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