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根据《关于印发通知》(汕医保〔2025〕8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24年度国家集采工作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合格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754-****8755 地 址:**市**区建委大楼北侧5楼513室 邮 编:515041 **** 2025年6月9日 |
| 根据《关于印发通知》(汕医保〔2025〕8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2024年度国家集采工作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合格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0754-****8755 地 址:**市**区建委大楼北侧5楼513室 邮 编:515041 **** 2025年6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