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清案选任评估机构比选
公告
关于****破产清案选任评估机构比选公告
2025年3月15日,**市**县****公司****法院申请**县村上春农产品
****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法院作出(2025)川192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以下简称:“****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并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2025)川1921破1-1号《决定书》指定****事务所有限公
****公司****公司管理人,开展本案破产清算工作。
为顺利推进本案破产清算程序,了解资产的公允价值、提升资产的处置效能,管理人需要选聘评估
机构。****法院同意后,发布本次比选公告。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9628128),企业类型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管理局,营业期限为2013年5
月21日至无固定期限,注册地址为******县民胜镇周子坪村,注册资金4000万元,股东岳攀
华(持股比例95%),简运松(持股比例5%),法定代表人为岳攀华,公司经营范围为:市场管
理;农产品购销;电子商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评估工作对象及内容
(一)评估的对象
****所属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在建工程。
(二)评估机构工作内容
1、****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中需要对涉及抵押、质押、融资租赁、留
置、商标/专利等事项的资产评估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及披露,配合管理人对于有特定财产担保等债权
的金额进行确认。
2、管理人安排的与破产项目有关的其他评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债权人会议介绍评估情况、接
受债权人的咨询等其他事宜。
3、若本案后续由清算程序转为重整程序,需要****公司资产的市场价值出具评估报
告,****公司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三、参选条件
参选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参选机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院评估名册的社会中介机
构,若经审查提交的资料系虚假的,法律后果自负。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具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或者不得、不宜进行资产评估的情
形。
(三)参选机构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注:需提供证明材料。
(五)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
注:评估机构需在进场之日起3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需向管理人出具承诺函并在委托协议明确约
定,如无法按时出具报告管理人将扣减报酬。未出具承诺函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愿意接受先提供服务后支付服务费的服务模式。
(七)参选机构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具有破产案件评估工作经验。
(八)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选方式
(一)参选文件递送方式:参选文件需提交一式贰份(正本副本各一份),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
(EMS)邮寄纸质版材料或现场送达。
(二)参选机构应最迟于2025年6月16日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的参选文件。
(三)参选文件接收地址:**省**市**区恒大雍河湾。联系人信息:曾红梅,联系电话:
191****0615,邮箱:****@qq.com。
(四)参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参选机构的基本情况,评估团队建设情况。
2、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过往类似工作业绩介绍,并附所承办项目的委托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
3、拟从事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资质和简历,包括已取得的资质证书及过
往类似工作业绩情况等。
4、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工作方案。
5、本项目的承诺完成时间。
6、评估费用报价方案。
7、评估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及人员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本项
目团队成员名单(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改动)、工作业绩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明、参与本次选聘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报价方式及支付方式
(一)本次报价费用采取包干计费方式,报价中应包含差旅费、食宿费等其它所有费用。
(二)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评估费用根据企业情况进行支付。采用先完成工作后付费的方式。经
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审查确定报告符合要求后,作为破产费用且评估机构提供发票后一次性或分笔
支付。
(三)因破产程序的进展,需对评估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因报告过期,需补充出具或重新出具报告
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四)中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者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
减费用。
六、选定方式
(一)评审方式
管理人将在2025年6月17日上午10:00召开评审会议。管理人根据参选单位提交的参选文件,综合考
虑各参选单位的资质、规模、经验、报价、服务方案等,分别确定一家中选评估机构和一家备选评
估机构。
(二)评审标准
详见附件《选聘评分标准》
(三)确定选聘结果
每名评委都会形成对报名机构的最终打分(即该评委对报名机构的基础分数与综合分数之和),报
名机构的最终得分根据所有评委对该报名机构的最终打分计算算术平均数形成。
管理人将根据各家机构的最终得分高低,从参选评估机构中选取一家得分最高的机构作为中选机
构,得分第二高的机构作为备选机构。管理人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中选机构
和备选机构,未得到通知的报名机构,则为未中选。如只有一家参选单位报名,则管理人不再重新
组织评选,直接确定其为中选机构并签订委托合同。
管理人将与中选机构签署具体的委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
范围、工作要求、违约情形、违约责任,以及管理人的单方解除权等。**,中选机构无法按时、
按质、按量出具评估以及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报告,或者出现无法继续开展评估工作的情形时,管理
人有权单方解除与中选机构的委托协议,并聘请备选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一旦被选定,评估机构应当自选定之日起2日内派驻符合报名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关专业人员驻
场开展工作。
(二)参选单位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本公告一切条款。
(三)对于报名未入选的参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选聘公告的权利。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联系人:曾红梅
联系电话:191****0615
****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