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资质要求 | - |
| 招标/采购内容 |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 预算金额 | 暂未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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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福彩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
2024年省级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
(二)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括、资助对象、资助内容)
2024年中央福彩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是由民政部组织,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面向孤儿开展的助学项目。项目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职****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士研究生。本项目资助方式是为上述在校孤儿发放相关补助费用,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资助时限为孤儿入学就读期间;2024年省级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彩票公益金)是结合《“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决定在国家实施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基础上扩大助学保障范围。资助对象为我省被认定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周****中学生,以及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含技工)学生、本专科(含高职)学生**士研究生。资助内容为1.孤儿年满18周岁后。****中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全日制在校的中职学生、本专科学生**士研究生,****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执行。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在校的普通高中、全日制中职学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全日制在校的本专科学生**士研究生,按照每人每学年6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助学资金由省级福彩公益金统筹安排。
(三)项目周期
2024年
(四)资金额度(需写明中央/省级/市级福彩公益金)
中央福彩公益金1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0.23万元
(五) 项目负责人
廖文扬
(六) 联系方式
****6955
(七)项目完成情况
2024年已通过中央福彩公益金为2名年满18周岁且继续在校就读的孤儿和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助学金发放。
(八) 接受督查情况
2024****民政局检查组对我区儿童领域工作进行检查,同步检查助学金发放情况,暂未发现问题。
二、项目效果(有利于体现项目效果的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等)
(一)实际效果
2024年共资助2名年满18岁且继续就读的在校孤儿和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中1名已于2024年6月毕业后退出保障),共计发放助学金1.23万元。
三、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1.****办公室关于做好“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工作的通知(厅办[2019]35号)
2.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关于持续加强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3.****民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2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