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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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 1 |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区50****基地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 **回族自治区**市**区 | **** | **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 本项目包含张崖110kV升压站和上马泉110kV升压站的建设,以及两条110kV外送线路。张崖升压站主变规模为2×125MVA,上马泉升压站主变规模为1×175MVA,均采用单母线接线,配备无功补偿装置和调相机。外送线路总长度分别为31km和32km,均为单回路架空线路,**铁塔数量分别为104基和123基。本项目总投资43675.44万元,环保投资61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40%。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机械尾气。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使用效率,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及架空线路塔基基础施工挖填平衡,无多余土方产生;塔基施工****政府指定地点;升压站及塔基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对项目所经区域环境影响小。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线路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布局及面积,减少在生态红线段线路长度和立塔数量、减少临时用地数量;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开挖土方进行回填,做到挖填平衡;施工结束及时恢复临时用地地表植被。。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优化设计,采用合理的导线截而及结构,提高导线、金具加工工艺及控制导线对地距离,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严格要求其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升压站免维护铅酸废电池、事故废油经站内危废贮存点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2 |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34.5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 **回族自治区**市**区、**县 | **** | **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 本项目**一座110kV升压站及110kV输电线路。输变电线路起点为本项目**国能**110kV升压站,输变电线路终点为国能**330kV升压站。本项目总投资27239.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5万元,占总投资的1.89%。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机械尾气。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使用效率,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及架空线路塔基基础施工挖填平衡,无多余土方产生;塔基施工****政府指定地点;升压站及塔基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对项目所经区域环境影响小。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线路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布局及面积,减少在生态红线段线路长度和立塔数量、减少临时用地数量;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开挖土方进行回填,做到挖填平衡;施工结束及时恢复临时用地地表植被。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优化设计,采用合理的导线截而及结构,提高导线、金具加工工艺及控制导线对地距离,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严格要求其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升压站免维护铅酸废电池、事故废油经站内危废贮存点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
| 3 | 国能宁湘直流配套**15.5****基地项目110kV输变电工程 | **回族自治区**市**区、**县 | **** | **回族自治区****研究院****公司 | 本项目**110kV升压站1座,主变容量160MVA;**110kV线路57km,线路起自**110kV升压站,终点止于国能**330kV升压站;项目总投资14459.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3.5万元,占总投资的3.48%。 |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机械尾气。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为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施工机械及车辆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使用效率,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产生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升压站及架空线路塔基基础施工挖填平衡,无多余土方产生;塔基施工****政府指定地点;升压站及塔基施****政府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居住地垃圾收集设施。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全部得到了妥善处置,对项目所经区域环境影响小。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 优化线路塔基施工、临时道路等临时占地布局及面积,减少在生态红线段线路长度和立塔数量、减少临时用地数量;优化施工方案,工程开挖土方进行回填,做到挖填平衡;施工结束及时恢复临时用地植被。 (二)运营期 1、运营期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优化设计,采用合理的导线截而及结构,提高导线、金具加工工艺及控制导线对地距离,确保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标准限值要求。 2、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输电线路巡检人员所产生的垃圾,严格要求其随身带走,不在当地遗留;升压站免维护铅酸废电池、事故废油经站内危废贮存点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加强输电线路监督管理,以及对运营期噪声的监测工作: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