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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3日—6月6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6月10日—6月1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6-****889****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006
通信地址:****科技城新区**中路10-1号(集中办公区8号楼)
邮 编:621000
一、****运输局公路管理所S209**县石牛至观义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5〕112号,审批时间:2025年6月5日)
二、关于北川羌族****建设局北川**城桂花河河道排水防涝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5〕113号,审批时间:2025年6月5日)
三、关于**清香****公司复合调料智能车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5〕114号,审批时间:2025年6月6日)
四、关于******公司涪江左岸**市三合场镇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5〕115号,审批时间:2025年6月6日)
五、关于**仁智智造****公司高分子改性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5〕116号,审批时间: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