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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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怀政布〔2025〕37号
沙城镇八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度第5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四至为:**沙城镇八街村集体土地,南至沙城镇八街村集体土地、**大****公司用地,西至**鼎****公司用地,北至沙城镇八街村集体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集体土地2.8509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园地0.8257公顷、林地0.4101公顷、草地1.6151)。《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县第I区片,区片价为120.0000万元/公顷(8.0000万元/亩),计342.1080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征地补偿费共计342.1080万元。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土地权属
安置方式:货币补偿、社会保障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关于印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怀政〔2020〕35号)和《****办公室关于印发〈**县阶段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提取比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政办〔2022〕75号),按照征地区片价的15%,缴纳社保费51.3162万元为符合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落实参保补贴。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与听证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7月7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cn/topwaycms。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范围图
2.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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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5日
联系人:王 跃;联系电话:0313-****820
地 址:****规划局耕地保护监督股(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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