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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变更**县馆前**埔村美丽宜居村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关内容的请示》收悉。我局以《****关于**县馆前**埔村美丽宜居村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汀发改审批〔2025〕60号)给予审批,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为:****。经研究,
同意原批复内容“共需务工人员165名,拟发放劳务报酬211.75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补助资金607万元的34.88%”变更为“共需务工人员165名,拟发放劳务报酬307.7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607万元的50.69%”。汀发改审批〔2025〕60号批复的项目其余内容不变。
请贵单位据此批复,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涉及项目代建的,请按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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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
| 抄送:有关县领导,县府办、住建局、自然**局、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