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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海清淤扩建工程人工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二次)
暂停公告
各投标人:
大屯海清淤扩建工程人工岛法律顾问咨询服务(二次)(项目编号:****),于2025年06月05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故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关注本项目后续相关事宜的通知。标书代写
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 址:**市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37****088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州**市大屯街道海鸿路钻石苑114-115商铺
联系人:张琳、陈冶超
电 话:187****9324、150****0193
行政监督单位:****
联系人:资工
监 督 电 话:0873-****059
日期:2025年06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