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进行的公示

审批
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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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服务局拟对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6-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乐东县发展大道东路1****中心大厅

邮编:572500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乐东县佛罗溪水污染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省**县佛罗镇佛罗溪
环评单位: ******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河道清淤 对污染严重的重点河段(桩号K2+300至K4+200)进行清淤,清淤起点距离考核断面约0.7km,清淤终点距离考核断面约1.2km。清淤量40910m3,生态河道构造(粗砂覆盖)22553m3。 (2)榕仔沟水污染治理 设计规模1850m3/d,**7m×5m×2m沉泥池一座、碳钢防腐填料支架、1.5m×0.5m×0.5m框篮式生态吸磷装置80套。生态填料沟一座、生态除磷填料30m3。 (3)**沟水污染治理 设计规模6000m3/d,**φ3×3.75m****泵站一座,3000m3/d滤布滤池两座,绝干处理能力30~60kg/h叠螺脱水机一座,配套加药系统等。 (4)农田排口治理 **0.5m×0.5m×1m的生态除磷填料模块共59块。 (5****处理站尾水水质提升 **dn315双壁波纹管800m,80m3/h提升泵井一座,消能井一座。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沟水污染治理工程无生化处理,仅对污水进行过滤及加药沉淀处理,停留时间较小,产生H2S、氨的量较少。场地选址远离居民点,区场地空旷,异味经周边植被绿化吸收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泵站均为地埋封闭式,选址位于当地主导风向的侧下风向且远离民房有一定距离,同时对周围加强绿化,则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泵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址远离居民点,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后,项目营运期水泵运行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营运期产生废填料交由厂家回收处理;榕仔沟沉淀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沟水污染治理工程产生的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二、水利”中的“3、防洪提升工程: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同时根据《**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 年版)》(琼发改产业[2025]203号),项目不属于**省禁止类和限制类,则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省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及**省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佛罗溪水体污染主要来源为河流沿线农业种植。农业面源污染主要由降雨冲刷农药、化肥、田间包装物资等产生。沿岸农业种植均以小规模家庭种植为主,集约化程度低,发展方式较粗放,基础设施不完善,现代化水平不高。农业测土配方施肥占比较低,使用肥料普遍存在肥料品种 单一、仅凭经验施肥造成偏施肥、施用量不足或过量,采用撒施的施肥方式,雨 期容易造成肥料流失污染环境,导致大量氮、磷营养物质进入水体,导致水体严重污染。 本项目清淤工程位于河道规划的管理范围内;农田排污治理因地制宜设置生态除磷填料;榕仔沟水污染治理设施和**沟水污染治理设施不占用生态红线和基本农田,远离居民点;污水处理站尾水水质提升工程管道沿道路敷设,不占用基本农田及生态红线;因此,项目的选址选线是符合相关规划规范要求的。 本项目以河道整治为重点,工程实施后将改善了佛罗溪的水质,为周边居民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提供了保障。本工程通过水系整治和生态修复,对改善人居环境,生态发展有重要作用;即本工程的实施将改善了区域水域及陆域生态环境。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在采取一定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结束后,环境影响也结束。 综上所述,项目从规划合理性、占地合理性及环境保护正效益角度分析,选址选线均符合相关要求,经采取报告中所述的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总体上是可以接受的。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在每个施工区和工程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各种临时设施,施工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或本来用途;对施工地块要制定补偿措施进行补偿,竣工后要进行生态恢复工作。施工完毕后应尽快整理施工现场,将表土覆盖在原地表,以恢复植被和补种当地植株;绿化树种的选择以当地植物为主,景观物种选用及周边森林的乡土植物;项目运营初期需对项目绿化进行养护,对不能成活植株或成活率较低的区域进行补植;按工程绿化设计的要求,继续完成拟建工程边坡等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以达到恢复植被、保护路基、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运营期对于河道两侧灌草丛密集区域可以进行一定的定期定时人工干预其演替,避免两侧河道灌草丛过于密集;运营期对于河道加强管理,定期巡逻监察,避免人为恶意破坏、污染生态环境的行为。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评价区域声环境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佛罗溪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环境风险控制: 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通过加强监控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事故风险能力的培训,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可有效降低风险发生的机率并减轻其造成的影响。从环境风险角度分析,本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影响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以内。
公众参与意见: /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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