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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2785449 | 建设单位法人:杨建 |
| 周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市**新区中新**生态城动漫中路865号创意大厦3-401、402 |
| **市****医院生态城院区工程(一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5-Q8415-专科医院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中新生态城 |
| 经度:117.7644 纬度: 39.1060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4-23 |
| 津生环表批〔202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6-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3000 |
| 984 | 运营单位名称:****医院 |
| 121********40476X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联合赤道****公司 |
| ****0101MA****840K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公司 |
| ****0116MA05P1TX58,911********7283019 | 竣工时间:2024-09-3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5-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 |
| ****医院 | 实际建设情况:****医院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共建设五栋建筑,包括医疗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液氧站以及两个门房;****广场、绿化景观及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医院规划总床位数350 张。 锅炉房: 2台2t/h热水锅炉全年运行,1台2t/h热水锅炉过渡季运行,总耗气量139.36万m3/a;1台1.5t/h蒸汽锅炉全年运行,1台1.5t/h蒸汽锅炉备用,总耗气量49.5万m3/a。 | 实际建设情况:共建设六栋建筑,包括医疗综合楼、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液氧站以及三个门房;****广场、绿化景观及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医院规划总床位数350张。 锅炉房: 3台1t/h热水锅炉全年运行,4台1t/h热水锅炉过渡季运行,总耗气量132.21万m3/a;2台1t/h蒸汽锅炉全年运行,1台1t/h蒸汽锅炉备用,总耗气量60.0936万m3/a。 |
| 较环评阶段增加一处门房。 优化锅炉选型,将3台2t/h热水锅炉(2台全年运行、1台过渡季)、2台1.5t/h蒸汽锅(1台备用),调整为7台1t/h热水锅炉(3台全年运行、4台过渡季)、3台1t/h蒸汽锅炉(2用1备),全年运行锅炉总吨位数降低了9%,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原环评批复总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锅炉:天然气由市政管网接天然气管道至院区内,由管道送至炉前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一台鼓风机为空气加压送至炉前燃烧器,燃气与空气混合后通过燃烧器送至锅炉燃烧。锅炉烟气经过烟道,最终由烟囱排向大气。 本项目锅炉用水采用自来水,经过全自动软水器和海绵铁除氧器软化、除氧后送至一次网循环水泵入口总管处,此过程会产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循环泵运行噪声。锅炉长时间运行不免锅炉炉底和管道中会产生垢渣,为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锅炉需定期排出少量锅炉排浓水。 ②污水处理站:污水进入格栅井,经过格栅拦截漂浮物和大颗粒的悬浮物后,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中对水质和水量进行调节,调节后的污水进入A/O工艺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斜板沉淀池,废水与混凝剂反应后,出水进入接触消毒池,由加氯机向废水中添加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水达标排放。污泥经提升泵提升至污泥浓缩池进行浓缩,浓缩后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①锅炉:天然气由市政管网接天然气管道至院区内,由管道送至炉前燃烧器,每台锅炉配置一台鼓风机为空气加压送至炉前燃烧器,燃气与空气混合后通过燃烧器送至锅炉燃烧。锅炉烟气经过烟道,最终由烟囱排向大气。 本项目锅炉用水采用自来水,经过全自动软水器和海绵铁除氧器软化、除氧后送至一次网循环水泵入口总管处,此过程会产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循环泵运行噪声。锅炉长时间运行不免锅炉炉底和管道中会产生垢渣,为保证其水质清洁度,锅炉需定期排出少量锅炉排浓水。 ②污水处理站:污水进入格栅井,经过格栅拦截漂浮物和大颗粒的悬浮物后,进入调节池,在调节池中对水质和水量进行调节,调节后的污水进入A/O工艺处理,处理后的污水进入斜板沉淀池,废水与混凝剂反应后,出水进入接触消毒池,由加氯机向废水中添加次氯酸钠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后的污水达标排放。污泥经提升泵提升至污泥浓缩池进行浓缩,浓缩后上清液回流至调节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定期清运处置。 |
| 锅炉设备选型和数量均发生变化,其他与环评一致。项目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原环评批复总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器械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医疗废水汇总,****处理站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2.运营期COD、BOD5等污染因子排放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 3.运营期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要求; 4.污水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污水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二、废气 (1)餐厨油烟和燃气废气: 1.餐厨油烟和燃气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至高空; 2.餐厨油烟排放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限值要求; 3.餐厨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4.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2****处理站的恶臭气体: 1.****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须加盖收集后通过“高效离子除臭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恶臭气体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3.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3)锅炉废气: 1.锅炉须安装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2根 64米高排气筒排放; 2.锅炉废气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16)限值要求 3.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4)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气废气: 1.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须经60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5)检验废气: 1.****实验室内有机溶剂试剂和无机酸试剂操作须在通风橱内进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高于15米排气简达标排放; 2.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发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三、噪声 (1)施工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运行期设备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和水泵房等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 2.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食堂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废药物包装盒、废****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医疗废物、过期药品、检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UV灯管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五:防范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应配备较好抢险设施,如果出现环境应急风险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与器械清洗废水、锅炉废水、医疗废水汇总,****处理站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2.运营期COD、BOD5等污染因子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 3.运营期总磷、总氮等污染因子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要求; 4.污水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在污水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二、废气 (1)餐厨油烟和燃气废气: 1.餐厨油烟和燃气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至高空; 2.餐厨油烟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限值要求; 3.餐厨设置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4.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距屋面高度小于2m,均无需设置采样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2****处理站的恶臭气体: 1.****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加盖收集后通过“高效离子除臭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恶臭气体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限值要求; 3.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距地面高度小于2m,均无需设置采样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3)锅炉废气: 1.锅炉安装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经2根60米高排气筒排放; 2.锅炉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限值要求 3.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距屋面高度小于2m,均无需设置采样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4)备用柴油发电机燃气废气: 1.应急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59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距屋面高度小于2m,均无需设置采样平台);在废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5)检验废气: 1.****实验室内有机溶剂试剂和无机酸试剂操作须在通风橱内进行,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8米排气简达标排放; 2.排气筒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距屋面高度小于2m,均无需设置采样平台);在发气排放口附近醒目处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 三、噪声 (1)施工噪声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运行期设备噪声 1.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建筑隔声和水泵房等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 2.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食堂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脂交由专业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废药物包装盒、废****回收部门回收利用; 医疗废物、过期药品、检验废液、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UV灯管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 五:防范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应配备较好抢险设施,一旦出现环境应急风险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120116-STC-2025-001-L)。 |
| 2根锅炉废气排气筒非主要排放口,设置高度为60m,高度有所降低(未超10%),但仍满足高出周边200m范围最高建筑3m以上要求。 柴油发电机废气排气筒非主要排放口,设置高度为59m,高度有所降低(未超10%)。 检验废气排气筒实际高度为18m。 其他均已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92 | 7.07 | 0 | 0 | 1.92 | 1.92 | |
| 0 | 0.61 | 3.25 | 0 | 0 | 0.61 | 0.61 | |
| 0 | 0.16 | 0.7 | 0 | 0 | 0.16 | 0.16 | |
| 0 | 1.21 | 1.39 | 0 | 0 | 1.21 | 1.2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9 | 0.34 | 0 | 0 | 0.009 | 0.009 | / |
| 0 | 0.07 | 0.9 | 0 | 0 | 0.07 | 0.07 | / |
| 0 | 0.009 | 0.09 | 0 | 0 | 0.009 | 0.009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A/O+斜板沉淀+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站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A/O+斜板沉淀+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站 | 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1 | 高效离子除臭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 高效离子除臭装置 | 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 2 | 锅炉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 | 锅炉低氮燃烧器 | 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 3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12/644-2016) | 油烟净化器 | 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 4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16297-1996)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1 | 室内设备建筑隔声、室外设备配置减振器/软连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室内设备建筑隔声、室外设备配置减振器/软连接 | 监测期间正常运行 |
| 1 | ①简单防渗区 医疗综合楼、液氧站、项目道路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地面需做硬化处理,需采用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防渗等级不低于P6,厚度不小于100mm。 ②一般防渗区 污水处理站及污水处理池、化粪池、地下污水管线为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2008《****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要求“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10-7cm/s 的天然粘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执行。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设施及化粪池采用混凝土结构,采用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25,防渗等级不低于P6,厚度不小于150mm,项目施工方应当聘请专业的防水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和施工,建议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在池体内部设置碳钢防渗层。 ③重点防渗区 本项目柴油罐为重点防渗区,根据甲方资料储罐采用钢制结构及混凝土基础,由于储罐为外购成品,因此要求甲方在采购储罐及进行罐区建设时,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43-2013),以达到导则要求。 ④垃圾站、医疗垃圾存储间防渗建议 垃圾站、医疗垃圾存储间应分别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其中医疗垃圾储存间防渗可参照《****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中要求“选用双人工衬层。双人工衬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天然材料衬层经机械压实后的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厚度不小于0.5m;b.上人工合成衬层可以采用HDPE材料,厚度不小于2.0mm;c.下人工合成衬层可以采用HDPE材料,厚度不小于1.0mm;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HDPE材料必须是优质品,禁止使用再生产品,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2cm/s”执行。 | ①简单防渗区 医疗综合楼、液氧站、项目道路为简单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地面需做硬化处理。其中,医疗综合楼采用混凝土强度为C40,防渗等级为P8,厚度不低于400mm;液氧站采用混凝土强度C35,防渗等级为P6,厚度不低于200mm;道路采用200mm厚水泥稳定碎石+100mm厚沥青混凝土。 ②一般防渗区 污水处理站及污水处理池、化粪池、地下污水管线为一般防渗区,污水处理站采用混凝土强度C35,防渗等级P6,污水处理站底板采用1.2厚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侧墙、顶板采用3mm+4mm厚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污水处理池所有内壁(除消毒池、**池、污泥池)涂防腐沥青三道,外壁涂防腐沥青三道,消毒池、**池、污泥池内壁涂刷环氧树脂三道;污水处理设施及化粪池采用混凝土结构,采用混凝土强度为C30,防渗等级为P6,厚度为300mm。能够满足相应防渗要求。 ③重点防渗区 柴油罐为重点防渗区,储罐采用钢制结构及混凝土基础,储罐为外购成品,采购的储罐及进行罐区建设时,满足《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43- 2013)相关要求。 ④垃圾站、医疗垃圾存储间 垃圾站设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采用混凝土基础C35,厚度不低于200mm,防渗等级为P6,基础底板底面采取表面沥青冷底子油2遍,沥青胶泥涂层厚度不小于300um。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
| 1 | 设置垃圾站1座,位于地上一层,院区西南侧,分为医疗废物暂存间(82m2)和生活垃圾暂存间。 | 设置垃圾站1座,位于地上一层,院区西南侧,分为医疗废物暂存间(38.6m2)和生活垃圾暂存间。医疗废物暂存间面积有减少,通过增加转移频次能够满足容量需求。 |
| 1 | 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应配备较好抢险设施,如果出现环境应急风险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 五:防范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应配备较好抢险设施,一旦出现环境应急风险事故应按照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备案编号:120116-STC-2025-001-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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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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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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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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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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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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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