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化验室试剂采购 |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6-10 10: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6-12 17:00:00 |
| 采购单位 |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 1 | ****化验室试剂采购 | **** | 货物 | 60000.0(元) |
公告内容
****化验室试剂采购
项目编号:****
根据《****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204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化验室试剂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发布招标公告,进行网上竞价,择优选定供应商。
项目名称:****化验室试剂采购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检测试剂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供货期限:10日历天
二、对投标申请人的要求:
1.根据相关规定,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参与本项目竞价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报价单;
5.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供货方案;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在竞价结束后一工作日提交至代理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供应商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供应商在上传报名资料时,如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报名资料导致资料审核退回的,不予二次审核所提交的资料。)
3.1竞价开始时间 (公告、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 :2025年6月10日10时00分-2025年6月12日17时00分。
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市阳光 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采购人:****
联系人:陈晓琴 联系电话:153****6626
地 址:**县东环路51号
邮政编码:73410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小区5#楼2层商铺
联系人:赵续武 联系方式:188****2157(0936-****82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