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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在**区主持召开了联投梧桐郡夏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本项目位于**市**区梧桐湖新区**大道 与体育公园交汇处,项目由****投**建,该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 7.43hm2,总建筑面积 188736.72m2,其中计容部分总建筑面积 145759.62m2,包括住宅楼建筑面积 145065.87m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 693.75m2; 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42977.10m2。项目容积率 1.96,建筑密度 13.18%,绿化率 35%,停车位 1570 个,总户数 1216 户。项目挖方11.71万m2,填方11.71万m2,无弃方和借方。项目总投资73333.72万元,土建投资57297.06万元。项目于2019年8月开工,于2021年7月完工,共24个月。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