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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在**区主持召开了联投梧桐郡春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
本项目由****投**建,建设内容包括:2栋34F住宅楼,2栋29F住宅楼,12栋11F住宅楼,2栋9F住宅楼,1栋1F社区服务用房,1栋3F幼儿园,地下一层地下室。同时建设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绿化等公用工程。项目挖方15.16万m2,填方15.16万m2,无弃方和借方。项目总投资63963.82万元,土建投资48516.65万元。项目于2019年3月开工,于2021年2月底完工,共24个月。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