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工程)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文化馆北侧18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6月16日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9800元
最高限价:499800元
采购需求:按计划完成白钢门、断桥铝窗、钢化玻璃、窗口修复、大白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8月20日前完成。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文化馆北侧18米)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9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16日9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本项目监督部门为采购人)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合法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龙王线与苏大线交叉口西80米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412-****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文化馆北侧18米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方式:0412-****333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公司岫岩支行
账户名称:********公司
账号:210********3000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