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华智造铝制品产业园一期项目(第二阶段)

审批
河南-周口-西华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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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622MACGBC559R崔志华
田敏凯**省**市**县
干校**侧、华达电力西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省华智造铝制品产业园一期项目(第二阶段)****
2021版本:29--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325C3252-C3252-铝压延加工
**省**市**县
经度:114.484722 纬度: 33.795833****环境局**分局
2024-03-19
西环审〔2024〕009号****1622MACGBC559R001W
2024-05-275000
24****
****1622MACGBC559R****
****1622MACGBC559R******公司
****0307MA44R8UE2N2025-03-10
2025-05-092025-06-09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509QkysN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整体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型材60000吨本次验收第二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型材30000吨
本项目产品为铝型材,整体生产规模为60000吨/年。由于项目整体规模较大,建设阶段企业将项目分成三阶段进行建设,第一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型材20000吨,第二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型材30000吨,第三阶段生产规模为年产铝型材10000吨。其中,第一阶段年产铝型材20000吨于2024年8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目前,本次验收第二阶段年产铝型材30000吨生产设备已建设完成,本项目分期建设,整体生产规模不变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铝棒-加热-挤压-风冷-校直-剪切-时效-喷塑-固化-成品铝棒-加热-挤压-风冷-校直-剪切-时效-喷塑-固化-成品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废气:①加热炉废气:管道收集,1根15米高排气筒;②时效炉废气:管道收集,1根15米高排气筒;③喷粉废气:喷粉室封闭,喷粉废气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固化废气:喷塑后固化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⑤厨房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顶排放。二、废水:模具氮化废水:容积100m3模具浸泡水池1座;生活污水:5m3隔油池1座。三、噪声: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四、固废: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一、废气:①加热炉废气:第一阶段实际验收5台加热炉,分别经5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第二阶段验收8台加热炉,分别经8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剩余3台加热炉拟计划第三阶段建设;②时效炉废气:第一阶段实际验收2台加热炉,分别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1台时效炉废气单独设置1根15米高排气筒。剩余7时效炉拟计划第三阶段建设;③喷粉废气:第一阶段实际验收2座喷粉室,分别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3座喷粉室全封闭,喷粉废气分别经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④固化废气:第一阶段实际验收1座固化室,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1座固化室,固化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⑤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顶排放。二、废水:模具氮化浸泡/漂洗废水经1座容积100m3模具浸泡水池收集后,定期捞渣,循环使用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化粪池,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三、噪声:厂房隔声。四、固废:1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20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
环评批复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共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共用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塑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际本项目第一阶段实际验收5台加热炉,分别经5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第二阶段验收8台加热炉,分别经8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第一阶段实际验收2台时效炉,分别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1台时效炉废气单独设置1根15米高排气筒。第一阶段实际验收2座喷粉室,分别经2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3座喷粉室全封闭,喷粉废气分别经3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第一阶段实际验收1座固化室,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本次验收1座固化室,固化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综上,环评要求同一工艺废气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实际建设阶段由于各设备距离较远,加之厂房顶部行车限制,导致废气无法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本项目废气分开收集处理,但处理工艺与环评一致,并未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实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可知,治理设施变化并未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或位于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的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054 0.012 0 0 0 0.066 0.012
0.0029 0.0012 0 0 0 0.004 0.001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0527 0.1202 0 0 0 0.173 0.12 /
0 0 0 0 0 0 0 /
0.1488 0.0184 0 0 0 0.167 0.018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加热炉废气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 本次第二阶段验收8台加热炉,分别经8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9.2mg/m3、27mg/m3、78mg/m3,均能够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
2 时效炉废气 **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 本次第二阶段验收1台时效炉废气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时效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口颗粒物、SO2、NOx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6.1mg/m3、11mg/m3、70mg/m3,均能够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
3 3#喷塑房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3#喷塑房喷塑粉尘经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3#喷塑废气袋式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8.0mg/m3、0.258kg/h,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20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3.5kg/h)
4 4#喷塑房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4#喷塑房喷塑粉尘经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4#喷塑废气袋式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8.1mg/m3、0.230kg/h,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20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3.5kg/h)
5 5#喷塑房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 5#喷塑房喷塑粉尘经1套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5#喷塑废气袋式除尘器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分别为7.4mg/m3、0.209kg/h,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限值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120mg/m3,有组织排放速率≤3.5kg/h)
6 2#固化室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 颗粒物、SO2、NOx均能够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50mg/m3) 本项目2#固化废气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2#固化废气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放口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4.8mg/m3、未检出、未检出、2.67mg/m3,其中,颗粒物、SO2、NOx均能够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为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非甲烷总烃能够满足**省《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50mg/m3)
7 油烟净化器 **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小型油烟≤1.5mg/m3) 本项目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顶排放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油烟净化器排放口油烟有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mg/m3,能够满足**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限值要求(小型油烟≤1.5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厂房隔声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本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 由验收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西、北各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52-54dB(A)、夜间监测值42-44dB(A),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北侧敏感点刘庄村昼间监测值50-51dB(A)、夜间监测值41-42dB(A),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固废处置措施。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废铝材边角料、铝渣、废除尘器收集尘(塑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压油等。其中,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废包装材料、废铝材边角料、铝渣、废除尘器收集尘(塑粉)收集后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有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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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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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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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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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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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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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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