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政管理局保管不善,将位于**县岔庙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证号为涟国用(2011)第045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