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2002年12月,****工业园区**片区,公司已建成“有色金属材料加工项目”,年产铝合金棒材8万t/a,该项目于2016年6月29日获得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决定书》(沾环许准(书)〔2016〕27号),于2019年9月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并于2020年3月19日成立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根据查验项目主体生产工艺及设备、配套污染治理工艺及设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的要求,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于2020年8月完成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的办理,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证书编号:915********2570032001Q。
公司为长足发展,开拓市场,2021年2月拟对项目进行扩建,扩建项目于2021年2月2日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扩建项目对原有8万吨/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项目改扩建为20万吨/年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项目,项目扩建分为两期进行,一期扩建后产能达12万吨/年,二期工程扩建后,产能达到20万吨/年;扩建内容包括**工业厂房、熔化系统、铸型系统、切割系统等。
2020年9月委托******公司编制《有色金属合金制造2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4月6日取得《****环境局**分局关于****有色金属合金制造20万吨/年扩建项目的批复》(曲沾环审〔2022〕20号)。并对排污许可证进行重新申报,于2023年3月10****环境局发放的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5********2570032001Q,有效期限:自2023年3月10日至2028年3月9日止。公司对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并于2025年5月22****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530328-2025-023-L,扩建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于2022年12月已建成投入试运行,于2023年2月18日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
现阶段二期工程已建成4万t/a产能,考虑近期不会再建设二期工程的后续产能,公司拟对已投产的二期4万t/a产能开展竣工环保验收。
受****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有色金属合金制造20万吨/年扩建项目(二期已建4万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相关规范和要求,我公司在查阅了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后,进行了项目现场踏勘,结合现场调查,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在此基础上,我公司编制完成《有色金属合金制造20万吨/年扩建项目(二期已建4万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作为“有色金属合金制造20万吨/年扩建项目(二期已建4万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2025年6月7日,****成立“有色金属合金制造20万吨/年扩建项目(二期已建4万t/a)”竣工环境保护现场验收组,项目地点、规模、工艺、环保设施设备及生态修复措施均未发生重大变更,具备项目现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对该项目情况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5年6月10日~2025年7月8日),欢迎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建设单位电话:李志刚 139****0216 意见接收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