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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2025年5月30日,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至**高速公路**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在**市**县主持召开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了由3位特邀专家和31位相关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对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听取了各相关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现公开验收报告,主要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至**高速公路**段
二、建设地点:**省**市**市、**县、**县、**县
三、公示内容:《**至**高速公路**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至**高速公路**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自公开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调查单位:****研究中心****公司
联系人:潘工 0551-****8150
联系地址:**省**市**工业区**路16号
建设单位:****
联系人:李工 177****1377
联系地址:**省**市**县桑涧镇S09****收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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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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