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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10/201902-00040 | 信息分类:行政许可运行结果 |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
| 市发展改革委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
| 重大项目建设 | 体裁分类:批复 | |
| 生命周期: | 婴幼儿 | |
| 发文日期: | 2019-02-27 09:58 | |
|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委员会:
你委《关于请审批**市****段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建城函〔2018〕537号)及相关资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专家审查,结合项目建议书批复和专家审查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市****段建设工程(项目编码:****)初步设计。
二、建设地点及建设规模:位于**市东部,北起柘山路,南至振风大道,全长约1525.45米。
三、设计标准及主要技术指标: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标准轴载BZZ-100。
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绿化景观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五、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推荐的道路线形、横断面、纵断面、路基处理设计方案。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为:4.5米人行道+4.5米非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3米中央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4.5米机非分隔带+4.5米非机动车道+4.5米人行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六、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绿化景观及其他附属设施等设计方案。
七、本工程项目单位申报概算为13233.91万元,具体投资额按大建设管理具体要求确定。
八、注意事项:
(一)请在下阶段按照初步设计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各部门审查意见,进一步深化优化设计。
(二)请按照《****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开工“八项条件”,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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